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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怎么做账?是不是不好的呢?有什么建议吗?

133****2630 | 2019-04-05 21:28:38

已有4个回答

  • 137****2630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土地税以土地为课税对象,按照土地面积、等级、价格、收益或增值等计征的货币或实物。简称“地税”。包括对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课税。

    查看全文↓ 2019-04-05 21:30:06
  • 147****5608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查看全文↓ 2019-04-05 21:29:22
  • 157****6149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查看全文↓ 2019-04-05 21:29:09
  • 135****1717

    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税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查看全文↓ 2019-04-05 21:28:51

相关问题

  •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应用指南的规定,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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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滞纳之日起(一般是产生应征数后第二个月的16号,遇节假日可能顺延至17 18号等等),每日按照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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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按期缴纳需分月摊销时,借记“待摊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2.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3.每月摊销应分摊的房产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待摊费支付房产税分录例:某工业企业应税房产怦估价值3000000元。当地政府规定房产税分季缴纳,每季度开始月份缴清该季税款,房产税税率为2%。则:每季应纳房产税=3000000×2%÷4=15000(元)4.支付房产税分录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如下分录:支付房产税分录借:管理费用15000支付房产税分录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15000支付房产税分录实际缴纳税款时,作如下分录:支付房产税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15000支付房产税分录贷:银行存款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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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人只能购买一套房屋,而且前提必须已婚,有一年以上税单或社保才行,有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免征房产税,达不到此标准,必须都要缴纳房产税。而且是没有人均面积说法的,只能买一套,不管面积大少,都按市场价的70%来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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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产税现在大部分地方还没有开始征收。  根据国务院656号文发布,从2015年3月1日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 统;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农业部将选择两省试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除了此前在重庆和上海试点开始征收的房产税,目前我国尚未对房屋保有环节征税,其中的一大原因正是产权登记不到位,连你到底有多少套房都不知道,所以无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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