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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有哪些? 物业管理都有哪些法律法规

144****3237 | 2019-04-09 14:37:57

已有4个回答

  • 148****5694

    很多网友买了房子后签订了物业委托合同,入住后也按月缴交物业费,有什么问题也去找物业,但是并不清楚物业管理都包含了哪些服务,哪些算在物业的管理范围内,更不清楚每月缴纳的物业费都包含哪些详细分类,有时候交了钱拿到缴费清单还是云里雾里就不管了,有时候有什么问题也知道是不是物业失责。

    小区业主既然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合同,也交了物业管理费,就意味着可以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如果物业失责导致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有权利要求物业进行赔偿。那物业管理事项都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建筑物本体建筑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

    二、物业公用设备、设施(如公用照明、中央空调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

    三、物业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与更新。

    四、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包括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五、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小区清洁卫生没有做好,到处都垃圾成堆,水沟发出恶臭,业主们就不要默默忍受啦!找物业解决还自己一个干净卫生的居住环境是物业的义务)

    六、安全管理与服务(如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车辆道路安全管理等)。(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里,**担心的就是小区的安全。尤其是小孩,玩耍时活蹦乱跳,如果小区内存在车辆逆行、飚车酒驾等不安全因素,家长就有必要让物业出面处理,制定严格的机动车通行条例,保护小区业主们的人身安全)

    查看全文↓ 2019-04-09 14:38:21
  • 158****3356

    《房屋维修管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注册物业管理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业主大会规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财务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查看全文↓ 2019-04-09 14:38:17
  • 153****1585



    物业管理区域是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基础,决定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的空间范围,是物业管理的基础性概念。为了更好地理解物业管理区域这一概念,小编汇总了在深圳市范围内适用的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法律法规,供读者共同学习。








    行政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地方性法规

    一、《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并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具体划分方法如下:

    (一)物业管理区域以物业建设宗地红线图的范围确定,但已经自然形成独立物业管理区域且无争议的,不再重新划分;

    (二)分期开发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共用主要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已经自然分割或者习惯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三)不同物业管理区域地理上自然连接的,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有争议的,由区主管部门会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处理。

    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宗地范围确定。

    新出让土地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确定宗地规模。



    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旧城区、城中村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

    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争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

    第八条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地方政府规章

    一、《〈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
    第三条 区主管部门接受市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履行辖区内下列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四)会同街道办事处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争议;

    (六)办理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行业协会制裁、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等备案事项;

    第二十五条 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其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在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备案回执;

    (二)业主名册、联系方式等资料;

    (三)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第三十七条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提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建议书,并在街道办事处登记后向区主管部门备案。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在街道办事处登记后向区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区主管部门提供以下备案材料:

    (一)物业建设宗地红线图;

    (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三)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物业项目命名审批文件。

    区主管部门对违反《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原则和方法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并限期改正,重新办理备案。

    第三十八条 原有物业管理区域具有两个以上物业建设宗地红线图,或者已分割成两个以上相对封闭区域的,在明确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的前提下,经区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认,可以划分为多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查看全文↓ 2019-04-09 14:38:11
  • 145****3462

    ►菁物管第 912 套电子书

    ►格式:ppt

    ►页数:119

    目录

    一、前言

    1、何谓物业管理?

    2、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权利义务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一)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二)收取其他费用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一)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二)人身财产安全防范责任

    (三)停车管理的风险防范

    四、相邻权纠纷

    1、相邻权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2、物业管理中常见的相邻权纠纷

    3、相邻权纠纷中物管公司的责任承



    本文对每个关键点给予了相关法规的对照解释


    查看全文↓ 2019-04-09 14:38:06

相关问题

  • 物业管理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物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行为和事件。它包括物业管理法律行为和物业管理法律事件两种形式。物业管理法律行为是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自己的主观意志进行地具有法律意义的有意识的活动。它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作为如: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不作为如:业主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清洁、绿化、保安服务的义务的消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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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入:1、房开给予维修方面的资金(可以和房开协议) 2、商家进场费 3、商家广告费 4、出入证费用(装修工) 5、物管费 6、各项代办费 7、有偿服务 支出:1、人员工资 2、办公用品 3、各类消耗品 4、水、电、气费(办公室用) 5、其他各类开支 6、设备设施维护材料费用 差不多就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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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性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重庆市应该有《重庆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另外还有业主委员会相关规程、地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房屋、设备设施养护维修与管理的相关规程另外还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总而言之物业管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当的多,如有需要,您可参考各地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放的《物业管理及相关政策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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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法律: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民法通则消防法国家部委的相关规定: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地方性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等,各地区地方政策不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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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都包括什么?物业服务企业是指按合法程序成立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必须有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管理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法律责任。获得物业管理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能是依照委托管理的契约,施行“自我运转、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对受托物业及委托人提供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权利:1、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制订物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对物业实施相应的管理。 3、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服务报酬。 4、有权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管理经费。 义务;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对业主负责。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监督及指导。 5、在一定时间内应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6、提供优良生活环境,搞好社区文化。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8、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房屋、物业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管理费、公共收入累计形成的资产。同时,业主委员会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 物业管理的范围比较广泛,它几乎囊括了人们衣、食、住、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个方面,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2、绿化管理;3、卫生管理;4、治安管理;5、车辆交通管理;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7、违章建筑的管理;8、多种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