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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余额多少可以贷款? 公积金的贷款金额是 余额的多少倍?

148****5851 | 2019-04-12 22:40:05

已有6个回答

  • 138****2902

    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小值就是贷款人**高可贷金额。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

    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放款的80%。

    3、按照贷款**高额度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高限额为70万元。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5、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二手房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50年。

    查看全文↓ 2019-04-12 22:40:37
  • 132****1565

    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小值就是贷款人**高可贷金额。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

    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放款的80%。

    3、按照贷款**高额度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高限额为70万元。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5、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二手房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50年。

    查看全文↓ 2019-04-12 22:40:33
  • 139****2678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70万元。

    查看全文↓ 2019-04-12 22:40:25
  • 142****7877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额度(按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款的差额。
    3)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90万元
    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不能超出单笔贷款**高限额、月还贷能力,以及购房总价与**款差额。
    **终的可贷额度计算以系统计算为准。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查看全文↓ 2019-04-12 22:40:20
  • 141****8055


    长沙已经取消了公积金贷款**低额度了,现在好像是可以贷到公积金金额的12倍,上限是60万的样子吧。

    2月1日起,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实施细则将施行,根据细则,单位1年内**多可为职工补缴一次住房公积金。

    细则明确,此次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在该中心(含铁路分中心)政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存在欠缴6个月以上、封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形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予计算可贷额度,同时其缴存基数不能推定为月工资收入进行月还款能力测算。借贷人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账户月不予合并计算可贷额度,但其缴存基数能推定为月工资收入进行月还贷能力测算。

    细则还规定,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1年内不得超过1次,且一次性补缴金额不得超过原月缴存额的3倍。

    对于异地转入情况,细则明确,职工在该中心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提出异地转入申请,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无间断且满6个月以上,同时在该中心缴存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在异地未连续缴存6个月或间断后又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则必须在该中心连续缴存至满12个月方能申请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4-12 22:40:16
  • 143****5057


    2015年12月16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积金贷款政策自2016年2月1起起有所变化,有这方面需求的亲要注意了!主要是贷款额度新增受账户余额限制,不得超过余额15倍,例如,想要贷到45万**高额度,账户余额不得低于3万!





    关于修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情况说明



    近两年来,广大缴存职工对贷款额度与是否提取公积金挂钩的政策普遍存有较大意见,这一政策使得缴存时间长、余额多、贡献大的职工享受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反而少。这部分职工认为他们在长期缴存公积金做了很多贡献,自己买房时却不能享受较高贷款额度,影响其购房能力,也不公平,对此投诉颇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高度重视这些诉求和建议,结合我市公积金管理实际,为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公平性,广泛调研其他城市做法,并于去年底公开征求意见,绝大多数职工赞成,希望尽早实施。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修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房金发〔2015〕17号),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政策,实行缴贷挂钩的做法,即按照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确定贷款额度。同时,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对贷款提供材料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修订“实施细则”主要条款说明



    1、删除《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借款人及配偶选择使用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偿还本次公积金贷款的,其实际可使用的贷款额度为按规定条件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选择以现金方式提取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其实际可使用的贷款额度为按规定条件计算的贷款额度扣减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含本次购房已提取金额)。”的规定。



    2、增加内容:



    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含贷款申请前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职工因工作调转按月汇缴的公积金以补缴方式缴存的,计入公积金缴存余额。子女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购房申请贷款且不占用子女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不受子女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倍数限制。



    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大政发【2015】45号)的要求,删除第四条中“机构代码证”,增加“2017年底前未办理“三照合一”的、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4、根据公安部门已不再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实际情况,删除第五条中“需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增加“须提供出生证、独子证或公证书”。



    5、删除第二十一条中“中心认可”,增加“中心招标确认”



    6、第七条“委托人在国外的,需提供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增加“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



    7、第二十二条“经公证的财产、债务分割协议”增加“原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的,不需公证”



    8、删除办理贷款需向中心提供相关复印件要求。



    9、新的实施细则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大房金发 [2015] 97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管理,确保公积金贷款资产安全,根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大房金管发[2014]3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第三条所称代办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办法》第三条所称办事处指:



    (一)抵押房屋坐落在市本级的(含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下同):商品房纯公积金贷款在市本级各办事处均可办理;商品房组合贷款在组合银行所在办事处办理;其他类型贷款,在抵押房屋所在区办事处办理。



    (二)抵押房屋坐落在区市县范围内的,由抵押房屋所在地办事处(或网点)办理。



    第三条借款人是指符合《办法》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同一笔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超过两人。两个借款人的,借款人之间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与购房人不是同一人的,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与贷款所购房屋的原所有权人之间不能为本人或配偶关系。



    借款人办理组合贷款之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与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可不为同一人,但二者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购房人、抵押人(含配偶,下同)应年满18周岁。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是指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本市区域是指大连市所辖区(市)县。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子女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且不占用子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父母双方均已退休,以父母的名义购买自住住房;2、父母一方或双方退休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3、父母双方均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4、一个家庭只能办理一次此类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只能一个子女申请一次单人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4-12 22:40:11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一般是账户余额的20倍,具体的规定如下:  1、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2、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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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有封顶,全部用公积金贷的话**高可贷40万,如果是99年以后参加工作,有补充公积金的话,封顶是50万!我刚打电话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那种和商业贷款结合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新规定是账户余额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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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商业住房贷款额度是根据以下算法算出来的,以下以深圳为例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来确定,根据该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高可贷额度。1.按照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2.按照深圳贷款**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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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高可贷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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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想在招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规定(如:申请条件、审核标准、房产要求、额度、期限等),建议您与当地经办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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