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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有产权吗?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155****6897 | 2019-04-14 08:43:36

已有4个回答

  • 159****6996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都是全产权,所以只要是正规的经济适用房都应该还是有房产证的。并且,经济适用房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的。在此上市交易后是按照普通商品房年限计算;也就是住宅土地使用为70年,超出年限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居住,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消息具体的指出这个问题。

    经济适用房产权是政府通过原先土地的减免税费以及对低收入家庭的财政补贴转变成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政府和低收入家庭共同出资来修建,就像是拥有股份一样的形式来拥有经济房,这也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特别优惠政策,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4-14 08:45:12
  • 151****1942

    要你持房子五年,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才可以办理正规商品房房产证,此时才会有年限标注。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查看全文↓ 2019-04-14 08:45:06
  • 159****2534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二、房屋产权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文↓ 2019-04-14 08:45:02
  • 145****8917

    经适房也是70年产权(所谓的大产权),但区别在于经适房是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交易,满5年后想转为普通商品房,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钱后才可以,转为商品房后与普通商品房没有区别。
    所有权的差异:
    (1)房产再交易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是政府划拨地,购买者如果再次转让其房产,须就转让价格高于房产价值的部分向国家交纳土地收益金或者须在补交相关土地出让金后再将该房产连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商品房的转让程序已经较为成熟。
    (2)房产出租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不享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所以租金收益中,除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外,还应向国家交纳土地收益金。商品房的租金收入,只须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即可。
    (3)房产抵押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占地为国有划拨地,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商品房抵押登记程序是明确、顺畅的。
    (4)房产继承问题。我国尚没有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的法律、法规。商品房的继承不存在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4-14 08:44:50

相关问题

  • 经济适用房有大产权。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1、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商品房的对象是自然人。2、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4、享受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商品房则全额缴纳。5、定价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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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你持房子五年,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才可以办理正规商品房房产证,此时才会有年限标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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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二、房屋产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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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产权是多少年?1、在说到产权的时候,咱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房产的两个证,一个是房产证,证明房屋的产权,一个是土地使用证,限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来说,只有在取得了这两个证之后,才能算是真正的拥有了房屋的权利。2、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曾经说过,房产证是没有写明期限的,也就是说,除非房屋倒塌,不然房屋都是归人的,但是土地不一样,土地是国家咱们只有租赁使用权,没有拥有的权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房产其实也是有掀起的。3、而咱们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此年限以开发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权之日算起,具体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权证。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商业用地长40年,,住在用地长70年,也有50年的。4、而针对经济适用房来讲,根据即将发布的物权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长不超过30年。5、期满国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比照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怎样都会有一定的物资保障,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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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都是全产权,所以只要是正规的经济适用房都应该还是有房产证的。并且,经济适用房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的。在此上市交易后是按照普通商品房年限计算;也就是住宅土地使用为70年,超出年限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居住,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消息具体的指出这个问题。  经济适用房产权是政府通过原先土地的减免税费以及对低收入家庭的财政补贴转变成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政府和低收入家庭共同出资来修建,就像是拥有股份一样的形式来拥有经济房,这也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特别优惠政策,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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