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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了解下为什么房子只有70年产权?

142****7911 | 2019-04-15 16: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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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1367

    因为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高是7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要想了解房屋70年之后是否还属于自己,就得搞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的区别

    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

    所以,我们看到的政府卖地都叫做“土地出让”,其实并不是将这块土地卖给了开发商,而是将这块土地的70年产权卖给了开发商。

    因此,才有了这块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70年产权。

    我们买到的房子真的有70年吗?

    房屋产权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

    我们买到的房子,看看房产证,其实具体期限都不到70年的。

    这是因为房屋产权是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拿地时间必然是早于买房时间的,因为造房子需要时间的。

    70年产权到期,房子应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70年产权到期了,土地归国家,上面的房子还是你的。

    为什么花钱买房子,70年后土地要被收回呢?

    《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就是这个道理。

    查看全文↓ 2019-04-15 16:36:10
  • 131****3557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这个问题是焦点,因为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权法》,其中会有关于使用年限的条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让金,收多少,正在讨论,尚无定论。
    但是一个原则:官不与民争!
    而且大型住宅区,政府不会乱来的,不然老百姓还不造反!
    买房要问土地年限
    房和地的关系,如同鞋帮和鞋底,但是,鞋帮(房)和鞋底(地)的所有权归属不同,使用的年限也不同。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你不买卖、赠与等,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它的所有权长期归属于你。而国有土地则不同,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你只依法取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
    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该《条例》还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晚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经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属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当然,属于建筑物的地上房屋也不能例外。
    开发城市房地产用地,按照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以出让方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从国家手中有偿获取的。因此,建成的房屋价格中包含着出让金(地价款);地价又是房价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在搞清房屋占用土地的来源和性质的前提下,还要搞清土地的用途及其法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以西安市的商业用地为例,一类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按每平方米基准地价3300元计算,每年一平方米地价为82.5元,如果此类地上按1∶2.5容积率建楼房,每平方米楼房建筑面积的房价中有1320元的地价,约占房价30%左右。从开发商以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经过设计、建筑、装饰、销售等环节,当买到房产之时,土地的使用年限**少已少了一两年,多达五年以上的年限也大有人在。
    买商品房搞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及其剩余年限,主要是为了维护房屋买卖双方的权益,防止买了土地使用权年限“缩水”过多的房屋,必然多付地价款,减少房屋占有时限,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4-15 16:35:58
  • 134****9907

    商品房所说的70年是土地的70年使用权,因为商品房的土地属于出让型土地,就是开发商从国家买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70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始计算。 现在国家新下了规定就是住满70年可自动续延,但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由于房子比较易坏,在我国,普通住宅及商业用房,均是50年的设计寿命。而且,按照目前所使用的水电材料,使用年限也**多只有25年。现行的国家政策,可没任何一条关于报废的房子上可以自己盖新房的条例,而且如此众多的审批条件,很难通过,而且,现在国家都不允许业主自己盖房,农民在自己的宅基地里盖房子,审批都很难通过了,更不用说你那个马上要到使用权期限的土地了.所以,国家出台的那个70年自动续期的说法根本就是为了安抚大家的。50年后你的房子就报废了,如果又不允许你再盖。我想,就只有等着国家来拆迁了,如果你运气好,可能给你20年的土地使用费,让你再重新买房。

    查看全文↓ 2019-04-15 16: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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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一个新浪博客第一,为了避免“豆腐渣”工程的后遗症祸害。俗话说“百年大计”,也就是说建房造桥这类工程属于百年大计。但是恰恰中国很多房屋质量属于“楼歪歪、楼脆脆”之流,很难达到百年大计的程度。如果将房屋产权定为100年,万一不到80年就发生“楼歪歪、楼脆脆、楼倒到、楼毁毁、楼塌塌”,怎么办?必然会有无穷的民事官司,而且很多年过去,当年的开发商估计早就倒闭或早就不存在、改行了,但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给楼歪歪们颁发鲁班奖、优质工程质量奖的可是政府部分,房主找不到当年开发商,完全可以找政府麻烦。所以政府为了规避远期的楼歪歪奉献,将房屋产权定为70年,要比定为80年和100年安全得多。万一房屋在第80年发生楼歪歪、楼脆脆,那时候房屋产权已经过期,对不起,就如过了报废期的汽车一样,过了产权的房子发生楼歪歪,政府部门完全可以爱莫能助。第二,人生寿命有俗称“百年之后”。中国人有古语“百年之后”,也就是说人的寿命至多100年。一般来说,“三十而立”,一个人三十岁才基本能够经济独立,有条件买房。这样,你三十岁买房,住了70年,你也就是100岁。按照当下人均寿命是达不到100年的,但是70年后随着科技水平提高,中国人寿命有可能达到100岁。所以说,你三十岁买房,住上70年,你该死翘翘了。人死了,生不带了、死不带走,这房子吗?自然充公。所以,产权70年。 第三,为了规避未来的拆迁补偿费过高代价。房屋产权是70年,但绝不是说70年后国家要强行收回,而是可以继续办理产权延期手续,房屋主还可以继续居住。但是,这个70年产权还是留下很多伏笔的,主要是可以规避远期拆迁补偿风险。中国当下属于发展中国家,城市建设、农村小城镇建设、农村状元化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可以想见,现在的房子很少会有一百年或几百年的居住时间的,随着城市人口不断上升,目前的刚建造大多楼房不久的未来势必会大量拆迁,代之以更高的楼层建筑,以弥补建房用地的不足。这样,房屋产权定为70年,等到70年后,政府需要拆迁时,可以大幅度的减少拆迁补偿。显然,一栋产权已经过期的房屋是不可能和一般房子一样补偿的。第四,为将来的法制进程留有后手。随着法制建设的完善,法律对公民私人财产的保护将会越来越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这些都会导致将来的拆迁问题会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为了规避一定的远期拆迁难题,70年的产权期限将会留有一种后手。给政府合法利用70年产权这个武器拔掉“钉子户”打下提前的伏笔。 总之,尽管法律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房屋产权的70年标准”则严重的违背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制精神。产权70年的法律规定是一个“违宪、违背法治精神”的恶法,这个法律规定的立场不是人民,而是政府公权,它实质是“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的恶法工具”。可以想见,我们今天在全国各地可以见到一些历史名人故居,一些明清建筑、北京老胡同、苏州老房子等。也可以看出中国封建时代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要大大超过今天的法制社会。起码,封建皇帝们没有制定过什么产权70年的标准,所以,我们还能看到祖宗留下来的不仅仅是70年的,甚至还有700年的老房子、老古迹。世上**不道德的事情就是“毁人祖屋、挖人祖坟”,可是,这种失德之举却是我们这个口口声声“以德治国”的法制社会的当权者们**喜欢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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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高是7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要想了解房屋70年之后是否还属于自己,就得搞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的区别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所以,我们看到的政府卖地都叫做“土地出让”,其实并不是将这块土地卖给了开发商,而是将这块土地的70年产权卖给了开发商。因此,才有了这块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70年产权。我们买到的房子真的有70年吗?房屋产权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我们买到的房子,看看房产证,其实具体期限都不到70年的。这是因为房屋产权是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拿地时间必然是早于买房时间的,因为造房子需要时间的。70年产权到期,房子应该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产权到期了,土地归国家,上面的房子还是你的。为什么花钱买房子,70年后土地要被收回呢?《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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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高是7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要想了解房屋70年之后是否还属于自己,就得搞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的区别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所以,我们看到的政府卖地都叫做“土地出让”,其实并不是将这块土地卖给了开发商,而是将这块土地的70年产权卖给了开发商。因此,才有了这块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70年产权。我们买到的房子真的有70年吗?房屋产权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我们买到的房子,看看房产证,其实具体期限都不到70年的。这是因为房屋产权是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拿地时间必然是早于买房时间的,因为造房子需要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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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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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期限。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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