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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怎样确定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38****8020 | 2019-04-16 08:06:21

已有3个回答

  • 154****9490

     第一种情况,婚前男方一个名义购房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共同财产,女方应当分得还款部分及利息一半的财产。
      第二种情况,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添加后该房产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离婚应当分割。
      第三种情况,婚后夫妻购房,房产证在男方一人名下,该房产应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种情况,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妻子要求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应当属于女方财产。

    查看全文↓ 2019-04-16 08:06:35
  • 132****1778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夫妻离婚或者对外债务偿还时往往会引起争议。针对这个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很明确地列举了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同时,婚姻法也明确的列举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像一方的婚前财产,跟个人人身相关的某些补助费用等,这就使得在发生财产争议时,有法可依。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财产属于二人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该遵守。当约定财产各归个人所有时,在对外债务清偿时,要是债务人知道这样的约定,则约定也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即只需欠债一方的财产来清偿,另一方的财产没有清偿义务。

    查看全文↓ 2019-04-16 08:06:30
  • 154****1954

      12月已至,2015年转眼将逝,今年的买房目标实现了吗?在楼市新政的频频刺激下,准夫妻们也禁不住诱惑,纷纷物色起自己的婚房了。但是摆在前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署名?



      房产证上的署名很重要,房产证上有名字,就感觉这个房子有自己的一份,但是,房产证上有你名字了,房子就真的是你的了?





      

    1、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在绝大多数购房者看来,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有我的一份,但是,其实不是的。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你不要考虑是婚前还是婚后写名字了,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2、就算房产证上没你的名 也有你的份



      从一纸公文的角度上看,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有名字才算数,而另一方面,结婚前买的房子,就算是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闹上法庭,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出了钱 ,写上名字也是白搭的。



      但是,上述这种情况也仅仅是考虑到婚前买房,如果是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父母全资买下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予其子女,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万一不幸离婚,房屋所有权者也要补偿对方出款的部分,以及房子的溢价部分。所以,犯不着结了婚还争署名。

      

    3、房产证上署名越多 缴的税款也越多



      **后,说的是关于房产证上写几个名字的问题。其实房产证上写几个人的名字都没问题,但写的人越多,要缴纳的税款越多,如果写父母的名字,过世后也要再交遗产税。

    查看全文↓ 2019-04-16 08:06:26

相关问题

  •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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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人一直有疑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是否可以分割这部分的财产?目前,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在法律上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离婚一般都会对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常规性财产进行分割,但很多人都会忽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来看,其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此,在双方离婚时,是可以主张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离婚案件中分割住房公积金问题时,首先应严格区公积金款项的取得时间,即区分婚前和婚后。因为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后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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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属于婚姻存续阶段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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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夫妻赠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具体情况还要看夫妻双方的约定以及赠送人是否有特殊声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最好是在赠送时做好书面约定,明确赠送房产归属于谁,以免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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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共同房产的情况以下几种情况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2.结婚前,一方父母出**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1.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出资方父母是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子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5.结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给子女买房,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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