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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什么时候开始还贷谁对这个比较了解呢?

148****4973 | 2019-04-17 23:48:54

已有3个回答

  • 141****2681

    一、按揭买房期房还贷是从签订贷款合同的之日起,严格的说是从银行放贷之日起,一般是同一天,之后的一个月内,开始还贷。

    二、期房是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三、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查看全文↓ 2019-04-17 23:49:31
  • 152****4819

    先交认购金,到开盘的时候会签预购合同。签预购合同的时候交定金,交了定金之后一到2周准备交**款,然后准备按揭资料等待银行批款。银行批款下来办完手续后次月开始还月供。
      一般缴纳定金认购开发商的物业,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后7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认购协议作废。之后交齐按揭所需材料,即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审批合格,且与你签订《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便可放下,贷款放下后一个月即开始月供。

    查看全文↓ 2019-04-17 23:49:24
  • 145****0550

    期房按揭贷款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期房按揭贷款在期房阶段并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在性质上又不能和让与担保等同,此阶段贷款银行早上获得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保证;
    在期房交付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期房按揭贷款就相当于现房如果房子可能还没有开始建设,所以是没有办法办理按揭贷款的。
    购房时办理的贷款手续其实只是银行预先做的审批,等期房拿到预售许可证以后才会正式放款,放款的次月才开始还款。

    查看全文↓ 2019-04-17 23: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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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交认购金,到开盘的时候会签预购合同。签预购合同的时候交定金,交了定金之后一到2周准备交**款,然后准备按揭资料等待银行批款。银行批款下来办完手续后次月开始还月供。  一般缴纳定金认购开发商的物业,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后7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认购协议作废。之后交齐按揭所需材料,即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审批合格,且与你签订《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便可放下,贷款放下后一个月即开始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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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完**、签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就会催着你去银行贷款了,贷款银行会直接放到开发商账户上面,然后你就开始还款了,从你签购房合同到银行放款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一般再过一个月左右开始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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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从办理房产证之日起补交。即使你没住,你的房子也享受了物业的服务。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2、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3、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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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的顺序是购房-交**-办理贷款-贷款审批-审批合格-进入交房流程。可能我是外行步骤不是很严谨,但是大致就是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发商打电话让你去交房,这时候需要去审批中心交契税。如果不是个人购房,还需要交印花税。一般在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始交房了,这时候一般会把钥匙给你,并且一个月之内办妥,并不是很催,交完契税之后别的费用几乎没有了,除非你是全款才需要自己办理土地证产权证。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下,契税的费用是总金额的1%。面积是建筑面积,也就是本本上是多大,就是多大面积。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上,144平米以下是1.5%,小编那天交了一万多有木有,泪奔ing,除此之外如果是商铺,还必须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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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契税缴纳时间:‍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一、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二、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三、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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