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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公积金的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158****7690 | 2019-04-18 14: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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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5142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购买商品房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查看全文↓ 2019-04-18 14:50:20
  • 147****1792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租房自住:

    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离休、退休: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出境定居: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查看全文↓ 2019-04-18 14:50:09
  • 143****6447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

    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

    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

    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

    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

    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

    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

    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

    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

    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

    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附件十

    六)。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

    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单》。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

    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

    查看全文↓ 2019-04-18 14:49:45
  • 148****8454

    有购房合同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9-04-18 14:49:37
  • 136****9625

    职工申请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销售不动产发票或收据。

    在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同时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在工作所在地购房的,同时提供工作关系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查看全文↓ 2019-04-18 14:49:26

相关问题

  •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手续如下: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住宅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咱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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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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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后,提取公积金根据房产类型不同,所需要手续和材料有所不同,根据《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规定: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发票或契税完税证。2、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契税完税证。3、购买房改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房屋所有权证》和收据(有效期在五年内)。4、所购买房改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公房出售批文和收据(有效期在五年以内)。5、购买本市的拆迁安置住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拆迁安置协议;结算清单;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有效期两年之内)。政府批准文件、拆迁通知或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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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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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4)以上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方有所改变,不过都是差不多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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