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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如何避免一房多卖?

149****0744 | 2019-04-22 02:30:58

已有5个回答

  • 156****4058

    为了预防卖方一房多卖,买房人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
    1、房价波动比较大,建议从签订合同到**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
    2、可能的话,将付一定款项后,即使暂时不能过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往往不那么容易。
    3、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
    4、在合同中,**好约定适量的且有一定约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使对方在违约时成本增加。有些几百万的房产,定金或违约金才约定几万元,明显没有力度。

    查看全文↓ 2019-04-22 02:31:50
  • 141****2840

    一、买二手房如何防止出现“一房多卖”?


    1、对房屋进行产权调查


    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应该先对该房屋进行产权调查。在房屋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等等。如果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购房者要注意了,卖房者有可能就是“一房多卖”。


    2、谨慎签订购房合同


    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尽量明确“一房多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要注意合同上是否加盖正规公章,保证法律效力。


    3、一定要及时网签


    通过网签锁定房源买卖是防止“一房多卖”的重要手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多卖”。


    网签可以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将会更加安全,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多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只要签订了网签之后,便随时可以网上实时查询,得知房子的信息。


    4、视情况约定(高额)违约金


    “一房多卖”问题的产生,无非是利益作祟,即卖家想卖一个更高的价格或者本来就预谋要把一个房屋卖予多人以谋取利益**大化。因此,买房人有必要在与卖家签订合同时,约定一个比较高数额的违约金以警惕卖家不敢随意违约。


    二、遭遇“一房多卖”如何赔偿?


    1、卖方如果是开发商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条明确了开发商在一房多卖情形下,出卖人既要承担填补性赔偿责任,又要承担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因此可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相当于已支付的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即“双倍赔偿”)。


    2、卖方如果是个人


    若卖方是个人的话,则无法主张已支付的购房款为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此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如果在房屋大幅增值,卖房者个人与第三人串通一气损害买房人利益。买房人也可以选择起诉被告与第三者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查看全文↓ 2019-04-22 02:31:44
  • 143****7524

    “一房二(多)卖”是由于商品房预售由于不能及时交付,使得一些轻诺寡信的开发商感到有机可乘而出现的现象。那么,购房者自己在购房时应如何加强防范呢?下面就由搜房网为您整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第一招:查看证件

    我们在此也提醒消费者,买房前,不要贸然交付定金,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这房子是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

    第二招:按揭买房

    买房时,即便您手中有充裕的现金,也**好不要一次性付款。

    第三招:申请预告登记

    这是**重要的一点,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立刻让开发商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随后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这样一来,就保证了您对于房子的所有权。任何人未经您同意,对您的房产没有处分权。《物权法》第20条就对这个预告登记制度有详细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进行了预告登记可以制约开发商一女二嫁、一房多卖。

    不过,如果确实遇到了开放商一房多卖的情况,那么应该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现在普遍认为房屋也是消费品。如果房地产公司出现了欺诈行为,您就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起诉和您签合同的公司,要求它给予‘1+1’的双倍赔偿。

    另外按照《刑法》规定,“一房多卖”的房地产开发商至少要处以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您可以以合同欺诈罪,向公安机关报案,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文↓ 2019-04-22 02:31:37
  • 141****2929

      购房者一定要对相关的利益维护有所认识。买房时首先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这样,买方先将房款交至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托管账户,相关证件办理完毕后,该账户才会把房款交给卖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可以尽量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证件方面,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这房子是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贸然交付定金。二手房买卖方面,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也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款,并在交易后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预告登记是关键
      更为关键的是物权的“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买卖双方在签署完预售合同后,到房产登记机关共同或单方面办理预告登记。付完房款后,再通过产权登记,将房产真正纳入业主名下。预告登记与**终的产权本登记相连,从而有效实现对第一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卖方无权处分该房屋,这就从法律上杜绝了“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购房者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后,其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即具有了排他性;同时,在办理预告登记时,房屋登记部门会把购房人的影像资料扫描进电脑系统,在注销预告登记时则会将之与购房人本人面貌进行核对。

    查看全文↓ 2019-04-22 02:31:30
  • 157****6179

    为防止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物权法设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房主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不过,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并非无限长,物权法同时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因此,要防止一房二卖,只进行预告登记还不够的,还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办出自己的产证,才能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二手房网签也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查看全文↓ 2019-04-22 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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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完合同,让经纪公司以**快速度做 网签。。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了。全款购房也不会不过户就付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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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新房必须查看房产五证是否齐全,也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到当地房管局确定这套房子当前没有销售出去!如何防止一房多卖2确定销售方是房地产开发商的直接销售人员,查看工牌,打电话给销售部确认。如果无法确认也没关系,因为可能是代销人员。**重要是确定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确定甲方是房地产开发商,不能说其他机构或者人员。所有合同必须到当地公证处公证!3二手房的话,也是类似。(步骤一)上网或去中介查看房源信息→→(步骤二)实地考察看房,确定购房意向→→(步骤三)产权调查、和房主商议合同细节→→(步骤四)签订买卖合同→→(步骤五)办理贷款手续、支付首款→→(步骤六)产权(房产、地产)过户,房屋交割→→(步骤七)领房产证(卖方收到银行贷款)、交易完成每月还贷。4确定二手房没有一房多售,也是先确认五证齐全,到当地房管局确定这套房子房主是卖房给你的人!确认房主没有把房子做过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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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一房多买,其实这种现象我们并不难看到。那么我们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呢?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又该如何维权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搜集了一些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由于商品房交易行为比较复杂,**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3月24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专门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行为进行规范处理。为了保证买受人对其所购房屋拥有依法受保护的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也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准。但在实际的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付款与办理产权登记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不良房产商在此期间可能会一房多卖,**后也许只有出价**高的买受者得到了产权证,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受到极大损害。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即买受人只要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买卖合同,即可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保证将来获得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如何维权?遭遇一房多卖时购房者首先可以确定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要看合同签订的时间。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只要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均应认定为有效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未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但开发商已交付的,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既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商品房的,依法支持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在先的买受人履行合同的请求。所以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要区分所有购房人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以及是否有购房人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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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指定买家的名字,可防止中介方炒楼,防止“一房多卖”。二、如果业主默认炒家的炒楼行为,可指定受托人与买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必须在一间公证处进行一站式公证。三、委托书条款中指定委托期限: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等等。**好不要签“办妥为止”。四、指定收款账户。五、委托亲戚朋友出售的**好在委托条款中指定**低售价,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六、在民事借款及担保中,尽量选择抵押登记的方式保障债权人利益,不要使用全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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