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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有房产证吗? 公有住房使用证是什么,是房产证么

153****2494 | 2019-04-22 16:25:42

已有3个回答

  • 158****4590

    公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里,房屋的全部产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等同的,只不过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对于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以双方合同约定房款金额、付款时间、过户时间、过户手续办理等相关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房屋交易就是俗称的“合同房”交易。“合同房”交易在法律上不合法,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时有发生。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会向卖方支付3~5成左右的房款,待卖方取得房产证,并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再支付另一部分房款。“合同房”交易从签订合同到办理过户期间,往往会出现三种纠纷:其
    一、房屋价格上涨后卖房人反悔,单方面提价,不配合过户。其
    二、卖房人以不正当手段,将房屋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第三人,造成两个买家之间房屋权属的争议。其
    三、因开发商的原因,卖房人迟迟不能取得产权证书,造成买房人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 至于在那办理,这些都是在房管局办理的,如何办理,房管局会告诉你详细的办理程序

    查看全文↓ 2019-04-22 16:25:58
  • 132****3132

    一、公有住房使用证是由产权单位发放的,证明持证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一种权利证书,不是房产证。

    二、公有住房是国有住宅,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您也不能用公有住房使用证去办理产权证的。

    注: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

    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 一个是产权证明,一个是使用证明,使用者只能使用,产权证明可以转让和使用这房子的权益。

    查看全文↓ 2019-04-22 16:25:54
  • 135****7999


    政风行风热线新浪微博、腾讯微信问题18个:

    我爱鸭绿江边风景:请问鸿利聚隆D区1号楼也就是金汤**后侧高楼何时能办房照?入住已8年鸿利聚隆D区1号楼尚未取得规划、消防、市住建委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手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开发单位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消防、住建委等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市规划局、消防局、住建委是房屋规划、消防、质量竣工验收管理职能部门,目前己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待该项目取得规划、消防、质量竣工验收手续后,房产部门将及时为该小区办理房屋登记。



    往事 我是知春园四期的业主,09买的房子现在房照也没下来,是当时存在问题,这么多年了政府也应该给解决了吧

    知春园四期1#、2#楼尚未取得规划、市住建委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手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消防、住建委等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申请材料,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市规划局、住建委是房屋规划、质量竣工验收管理职能部门,目前己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待该项目取得房屋规划、质量竣工验收手续后,房产部门将及时为该小区办理房屋登记。



    鸭绿江卵石 你好,我住在老鸦岭金山供热。一,温度不答标。二,面积测量有异议,找过金山供热,也找过供暖办说现在忙没时间,已经两年了,我应怎么办? 住户你好,根据你反映的两个问题,第一温度不达标问题建议你向金山热电公司进行申报登记具体房屋地址,由金山热电公司进行处理,如对处理问题不满意,可向振兴区供热办进行投诉,电话是2372632。第二面积存在争议的可以按照《关于调整供热计费方式和价格的通知》(丹价发[2013]52号)第四条供热面积认定:“供热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按使用面积缴纳租金的公产房屋,供热面积可参照同单元相同户型已发放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建筑面积确认;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可参照的,以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图图 公产房买产权,老人都退休了,请问一平米多少钱, 。23日电话联系当事人图图后,其对老人的工龄不是很清楚,因此无法为其做出准确测算。工作人员对其公有住房购买房屋产权的计算标准及购买产权需提交的要件等进行了一次性告知,并留下办公电话方便咨询联系。图图满意!



    旺旺 益荣佳园小区2000户居民入住5年了,什么时候才能办房照?请房产部门协调解决。。益荣佳园小区尚未取得市规划局、消防局、住建委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手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消防、住建委等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市规划局、消防局、住建委是房屋规划、消防、质量竣工验收管理职能部门,目前己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待该项目取得规划、消防、质量竣工验收手续后,房产部门将及时为该小区办理房屋登记。上述意见已电话告知咨询人,其对答复表示满意。



    有才哥 小区办的领导我想反映一下江景之都小区垃圾桶损坏严重夏季即将临近希望能给修复,负二层单元门拉杆损坏已长达三个多月到小区物业报修二次无人来修(小区物业有记录)楼道应急通道无照明(负一层到负二层左右两侧小区是双通道的)联系电话姓:郭 答复:江景之都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守兴物业,已和守兴物业取得联系,物业表示住户反映问题立即给予解决,诉求人表示满意。



    艺菲时尚短租 各位领导好:我有两个问题需要帮忙解决,我是住在新丰街1号楼105住户,我家的下水道经常堵,向上返粪便。我和我爱人都是残疾人,行动不便希望有关领导帮忙解决。另一个问题就是我要办房证到地税那交款,他要我到原开发公司换正式发票,我到原开发去找不到了,不知道般到哪里去了,原来在万隆房地产。。第一个问题:新丰街1号楼的管房单位是房产经营公司,已告知住户拨打房产经营公司的报修电话进行维修,住户表示满意。 第二个问题:契税缴纳和开具发票属地税部门职责,应向地税部门咨询。上述意见已告知咨询人,其对答复表示满意。



    柠湄 你们好!问一下聚隆小区D区1一2号楼入住八年,没办房证。还得等多久啊 。鸿利聚隆小区D区1-2号楼尚未取得规划、消防、市住建委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手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消防、住建委等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申请材料,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市规划局、消防局、市住建委质检部门负责房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目前己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待该项目取得规划、消防、质量竣工验收手续后,房产部门将及时为该小区办理房屋登记。



    好坏 我家住绿云花园,反映房屋漏水。之前发过微博私信给栏目。我姓马,电话。知道节目时间短,打电话人多,请相关部门,下线后给联系解决。谢谢 答复:根据市政府2013年11月25日会议要求,房产部门的物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管理权限已下放给城区,相关的投诉问题也相应转由各区政府负责协调处理。绿云花园物业管理单位是亿佳物业,归振安区城建局管辖,电话2891318,已电话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

    查看全文↓ 2019-04-22 16:25:50

相关问题

  • 公租房当然可以办房产证,但只能办给产权人,一般是政府或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办理公租房共有产权,由承租人购买部分产权,可以办理房产证,注明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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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共有人不可以单独办房产证;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办理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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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到房产所在的房管所去办理,其所需手续为:协议书、缴款收据、定位单、结算单、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和客户还有客户方受托人带好身份证等证件一起到地方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即可。有的公产房就不能够办理更名过户,只能是本单位员工交易。如果公产房能买断的话**好去买断,买断之后的公产房就变成私产房了,可以自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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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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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有住房在原则上销售后成为了私有财产,可以自由处分,但无法办理房产证。  对于已购公有住房的再次销售问题,从一般原理看,由于公有住房进行销售后就进入了私有领域,私人所有的财产,权利人可自由处分,所以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自由买卖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很多已购公有住房是通过福利和改革受益的结果,所以在目前各地对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还有一定的限制,譬如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进入市场销售,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入市场出售:  (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所有权共用的房屋,其他共用人不同意出售的;  (4)有所有权纠纷的;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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