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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是什么?房屋所有权证有什么作用?

134****4502 | 2019-04-25 20:00:26

已有3个回答

  • 132****8395

    《房屋所有权证》是公民私有房产的法律证明文书,房屋买卖、转让、抵押、赠与都需要。
    在农村,村民建房有两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但现行法律规定,房地不能分离,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允许买卖,因此,农村房地产还不能上市交易。
    房屋是你私有的,可以买卖(交易后你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也就没有宅基地了,你住哪?),但土地证不能过户,谁会买你的房子?
    但有一种情况可以灵活处理: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本村内村民可以相互交换(买卖),另行安排宅基地。私下操作,一般也不予追究。前提是内部不能有矛盾,否则也不行。
    现在,国家正在制定农村资产变资本的政策,可以流转、置压,但要等。新政策未出台之前,还是按现行政策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4-25 20:00:59
  • 156****6989

    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

    ⑴封面上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⑵《不动产权证》是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不动产权证比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更详细。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等;而不动产权证的里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防伪镭射标签)、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⑶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⑷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

    ⑸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的公章。⑹内页附图页有金属线,并且更全面。

    查看全文↓ 2019-04-25 20:00:55
  • 132****9940

    1、什么是房地产?
    答: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2、什么是房地产权?
    答: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是何时实施的?
    答:该办法于1997年10月24日经建设部第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10月27日以建设部57号令签发。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9号2001年8月15日发布施行。
    4、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权登记?
    答:房地产权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房地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⑴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⑵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⑶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权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5、房地产权登记有何法律效力?
    答: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房地产权利经登记后,产权即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产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或妨碍,否则产权人可依法请求法律上的保护。
    6、我市市区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潮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科及潮州市房地产交易所负责。
    7、《房地产权证》有什么作用?
    答:《房地产权证》是权利人合法拥有该房地产,并依法对其进行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的凭证。
    8、为什么要换证?
    答:为统一《房地产权证》的发放,加强房地产权属管理,过去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都要更换成新的《房地产权证》,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在更换前继续有效。
    9、新的《房地产权证》有什么特点?
    答:新的《房地产权证》分别设置土地、房屋两个栏目,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分别进行登记,以确认权利人的上述两项权利。
    10、《房地产权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内容包括权利人状况,土地及房屋情况等。具体有:权利人、权利人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层次、座落、坐标等内容。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无权制作或发放,所发放的权证一律无效。建设部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管理房产;凭证出售、出租房屋;凭证申请房屋翻、改、扩建;凭证申请办理房屋继承、析产、分割、赠与、交换、调拨等产权转移手续;凭证办理抵押手续;凭证办理拆迁、安置、补偿手续。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的归属,也均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确认证件,不得以其他证件替代。

    查看全文↓ 2019-04-25 2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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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⑴封面上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⑵《不动产权证》是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不动产权证比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更详细。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等;而不动产权证的里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防伪镭射标签)、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⑶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⑷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⑸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的公章。⑹内页附图页有金属线,并且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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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材料:1、应当提交爷爷死亡证明材料或者遗嘱2、爸爸关于所有权转移的协议3、自己与爸爸、爷爷的亲属关系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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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变更登记办理的内容如下:(一)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6、其他必要材料。(二)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6、其他必要材料。(三)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证;5、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四)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5、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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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所有权证就是所说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就是土地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就是人们所说的“两证”,才能表明这房屋的合法性,维护产权人的合法利益。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对该房产进行买卖,抵押,出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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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属于小产权房,虽然不是正规商品房证明。但一样能证明这个房屋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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