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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下车库属于商品房吗?

151****3347 | 2019-04-27 23:31:32

已有3个回答

  • 131****3627

    你说的情况与我朋友单位情况是一致的,他单位的车库只有协议,无产权证,但协议上说的车位使用年限与房产权年限一致。这种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但你要认真仔细看一下协议上是怎么说的。

    查看全文↓ 2019-04-27 23:32:38
  • 137****1166

    车库证和房产证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证件,前者通过合同形式确认,后者通过国家法定机构确认。对于居住使用是一样的,买卖交易、拆迁补偿方面,都按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通行商品交换等价补偿的原则。
    2.如果没有小区的住宅所有权,即使拥有100%的车库独立所有权,也不能申请任何银行的按揭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4-27 23:32:23
  • 136****4063

    您好,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房产证属于第三人,需要您与房子所有权人进行租赁,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
    因此建议您与房主协商解决。

    查看全文↓ 2019-04-27 23:32:08

相关问题

  • 地下车库是否可以作为商品房出售,要看具体情况。若地下车库的面积没有计入合同注明的分摊范围,没有出售给业主,应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将其作为商品房出售。地下车库是房屋的附属设施,附属设施要作为房产买卖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不能影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功能。车库不是绝对必要的附属设施,没有地下车并不影响房屋具备基本的使用功能,一个业主对特定车位拥有所有权,也并不会影响其他业主停车。2、权利归属安排有利于业主利益平衡和降低管理成本。地下车库的使用或一次购买车位或分期支付租金,不使用者则不需要为此支付任何费用,就是一种利益分配得当并且管理成本很低的做法。3、法律技术上操作起来比较容易。地下车库可以运用划线标号的方式使其区别为独立的标的物,并且可以运用占有或登记的方法予以公示。满足以上条件,小区的地下车库是可以作为有独立所有权的房产买卖的。同理,如果业主购买了符合上述条件的地下车库,也可以作为有独立所有权的房产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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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判断地下车库的产权归谁时,首先应明确几个判断标准:1、合同是否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2、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3、是否是人防工程改造车库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军民两用,在和平时期人防工程可以为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服务,战争状态统一由国家使用,同时规定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此时如该地下车库为人贩工程改造的车库,在和平时期,开发商对自己投资建设的车库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查询产权归属: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不会公布详细的地下车库产权资料,业主公约想要得到相关资料可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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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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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规划吧,如果规化把地下室及地下车位审批了人防工程或是配套设施,那是不可以正常销售的,就谈不到预售许可证了。如果批的是单独地下车位或是地下室是可以办理的,还有建议没有必要给地下车位和地下室办理预售证的:1、地下车位和地下室的后期变动很大,2、有了预售证你还得办理产权证,很麻烦的。当然,现在存在开发商直接出售,这个时候产权就会被分割到各个购买人那边,购买人有产权也就可以买卖的。也有是开发商撤场的时候车库不出售,会将车库的管理权移交给物业,这个时候物业有管理权,可以收取管理费,产权是归所有业主的,也就不能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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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报名按照职责分工,市住建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而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就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到时候,老百姓能从这些公示内容中看到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2、核验自住型商品房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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