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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55****5854 | 2019-04-30 00:25:51

已有5个回答

  • 155****9478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4-30 00:26:51
  • 152****0928

    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4-30 00:26:42
  • 147****0547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查看全文↓ 2019-04-30 00:26:37
  • 155****418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4-30 00:26:28
  • 155****7924

    一、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房贷款本息的。

    3、出境定居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就业,并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情况。

    二、提取需要的资料: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三、提取程序:

    1、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管理部领取统一印制的审批表,到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因故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填写统一印制的书面委托书。

    2、职工凭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齐备的当日审批。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或“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书”到受托银行办理划转或提取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4-30 00:26:19

相关问题

  •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时间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二)提取程序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全部5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填写说明:1、申请人填写《提取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公积金管理经办网点,公积金管理做记账凭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在上表提取方式、部分提取或销户提取对应的□中打“√”。经办人须严格审核职工提取材料,正确录入提取原因。提取人无须在《提取申请表》写明购房信息,公积金经办人根据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提取申请材料录入系统。2、《提取申请表》中的“提取金额”,是指本次可提取的金额。3、“转入账户信息”栏是本次提取金额转入的账户信息。4、提取原因中的备注,是对“提取原因其他”的解释。

    全部3个回答>
  • 个人是不能申请注册公积金帐号的,公积金账户的设立,需要单位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查询公积金账户的操作方法:1. 以成都这座城市为例,首先进入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2. 进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寻找并点击进入看到办事指南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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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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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经审核同意后,签订《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即可办理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为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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