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住房公积金买房时怎么用? 盘点**新公积金贷款买房5大限制条件

144****7607 | 2019-05-06 06:50:44

已有4个回答

  • 142****7892

    住房公积金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来使用,流程如下:

    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
    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
    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

    查看全文↓ 2019-05-06 06:51:05
  • 143****7019

    房公积金买房的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用于支付房款。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下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明白卡》第一条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契税完税证。

    查看全文↓ 2019-05-06 06:51:00
  • 145****4581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比商业贷款低很多的利率(5-30年的利率都是3.87%,商业贷款是5.76-5.94%),而且提前还款也非常自由。
    1.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当贷款金额和还款年限同样时,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能节省许多利息;当贷款金额和还款数额同样时,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缩短了还款时间,还减少了许多还款利息。

    2.还款方式灵活多样:只要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规定还款额”,就可以任意决定每月的还款数额,十分有利于还款人的资金规划。

    3.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优势:公积金贷款成数高,因此**压力小,月供压力也较小;房龄的限制较灵活。 

    查看全文↓ 2019-05-06 06:50:56
  • 141****4424

    小探说,你还不知道吗?南宁公积金贷款业务早已不再需要开具单身证明,而是由面签“单身声明”代替。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调整和变化,其实不止这一点。




    对于买房一族而言,不管是80后,还是90后,如果单位能定期帮缴纳公积金,还算是一件美事。能够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减轻消费者的购房压力。那么,在南宁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政策如何?怎么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就让小探自由发挥给大伙盘点下2015年南宁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相关知识。





    南宁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和变化
    1. “南北钦防”四市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城化



    6月15日,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关于开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城化业务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同城化贷款的基本原则、申请条件、类型及办理流程等业务做出了有关的规定。



    《通知》还强调,自2015年6月9日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从此,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4个城市公积金贷款“同城化”正式实施。同城化贷款本着四大原则(户籍同城化原则、购房地发放为主的原则、贷款审批政策本地化原则、本地职工优先原则),在哪儿购房就在哪儿申请。



    2. 南宁市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提高



    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7月起至2016年6月30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今年的月缴存额上限略有所提高,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高不得超过13707元,其中,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645元,**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400元。



    3. 南宁公积金贷款有6大变化



    7月29日,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获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执行两年多后,根据目前的新形势,经上级部门批准,部分内容将从8月1日起调整。从重新签发的文件上了解到,调整的部分涉及申请人条件、贷款申请时间、放宽**高额度限制条件等四项内容,并新增了异地贷款和北部湾同城化贷款的内容以及骗贷要面临的法律惩处办法。



    简单来说有六大变化:

    (1)调整的条款及内容 申请贷款**高额度条件放宽,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

    (2)延长一手住房贷款申请时间;

    (3)对申请人还款年龄提出具体要求,借款人**终还款年龄**长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

    (4)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增加;

    (5)新增的条款及内容 异地贷款与北部湾 同城化贷款有差异;

    (6)对骗贷行为将采取惩处措施,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取消该职工家庭3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者贷款资格。



    4. 二套房公积金**降为二成



    8月31日晚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通知,通知指出除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公积金购买二套住房,**低**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5. 公积金贷款买房只需面签“单身声明”



    9月23日,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了解到,南宁公积金贷款业务早已不再需要开具单身证明,而是由面签“单身声明”代替。

    查看全文↓ 2019-05-06 06:50:51

相关问题

  •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部4个回答>
  •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1、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 那里的楼盘 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全部4个回答>
  • 是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大于所需还款额时,从公积金账户内直接扣除。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还款额时,需往公积金联名卡内存所需还款额。需要注意存入数额必须等于或大于本期还款数额,不能存入公积金不足的数额。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部4个回答>
  • 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的。  因为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即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1、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来缓解购房**及月还款压力。  2、如果借款人购买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的。

    全部3个回答>
  • 部分城市的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及用途尝试了解贷款所需资料。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