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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定金能退吗? 房子不买了定金能不能退?

155****3211 | 2019-05-06 20:21:36

已有3个回答

  • 147****5900

    近日,市民肖先生向爱心帮办反映,他的哥哥在周村区东门路的聚恒名都看上一套房子,并交了定金,回家以后跟家里人商量,结果家里人不同意,现在不想要了,可售楼处不给退定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对于肖先生反映的问题,爱心帮办向该楼盘的销售经理赵女士进行了了解,她表示,在交定金前,跟对方说的清清楚楚。定金是宝盖头的“定”,肯定是不能退的,而且合同上也都写的很清楚。





    (图片来自网络)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定金”与“订金”是不同的。如果是消费者违约,“定”金一般是不退的。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梁立营律师表示,对于“定金”,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对于“订金”,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也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图片来自网络)




    爱心帮办又向肖先生进行了核实,肖先生说,协议上确实写的是宝盖头的“定”。



    写的是宝盖头的定,又是自己的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的。看来,肖先生哥哥的这5000元定金想要回来,真的是有些难了。



    在此,爱心帮办也提醒大家,在购买房、车或者其他商品需要缴纳定金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白自己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再做决定,避免违约产生纠纷。

    查看全文↓ 2019-05-06 20:22:03
  • 135****6605

    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1、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shqianyy

    2、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自然无效

    3、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住房的暂测面积比误差超过3%,则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4、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要求退房。

    5、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而导致的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可要求退房。

    6、延迟交房:开发商超过3个月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要求退房并返还双倍定金。

    7、卖方将认购房屋转手他人或将已抵押房屋卖给购房者,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5-06 20:21:51
  • 141****9354

    一踏进售楼处,售楼小姐热情洋溢的讲解很容易让人一冲动就晕头转向的签了定金协议,交了定金,冷静下来想一想,房子真的没什么问题吗,其实并不是这样,可能诸多的不如意让你后悔怎么就交了定金签了协议,没关系,小编现在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退购房定金。
    订立预约合同的目的,是在本约订立前先行约明部分条款,将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并约定后续谈判其他条款,直至本约订立。
    预约合同的意义,是为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磋商,终订立正式的、条款完备的本约创造条件。
    因此, 在继续进行的磋商中,  
    如果一方违背公平、 诚信原则, 或者否认预约合同中的已决条款,或者提出令对方无法接受的不合理条件,
    或者拒绝继续进行磋商以订立本约,都构成对预约合同的违约,应当承担预约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双方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了磋商,只是基
    于各自利益考虑, 无法就其他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致使本约不能订立, 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在预约合同所指的违约情形内。
    这种情况下, 预约合同应当解除, 已付定金应当返还。也就是说,若购房者交款后反悔, 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
    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若购房者在购房中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的购房磋商行为,定金是能够退还的。
    认购书并非一定要签
    看条款要留个心眼儿  
    目前大部分楼盘在销售时, 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都会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的定金,事实上, 在目前的法律条款中,  
    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前必须签订认购书。 但如果购房者遇到了心仪的房子,开发商又要求买房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而您又担心错过好房源该怎么办呢?
    首先,务必要考察好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许可证,购买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房子日后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此外,一定要仔细查看认购书内的每一项条款,尤其是关于定金的相关条款,以及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签订,也要关注认购书的生效和失效时间等内容,更要
    确保签订认购书的时间是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时间之后。

    查看全文↓ 2019-05-06 20:21:47

相关问题

  •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定金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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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头写收条,内容直接写收到定金多少,落款写明收款人,注明收款日期即可。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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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到底应该如何做,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这些问题在今天购房课堂中我们都会为大家一一解答。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二、定金的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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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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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买房定金是不能退的,但是买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同卖家协商,可以让卖家退还一部分定金或者全部定金。但是要知道,卖家可以拒绝退还买家的定金,因此买家在签订购房协议时要仔细阅读,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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