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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如何还商业贷款? 住房公积金可以还商业贷款吗?

131****2421 | 2019-05-07 08:47:40

已有3个回答

  • 133****6613

    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查看全文↓ 2019-05-07 08:47:55
  • 152****0372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用来还商业贷款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之前买的房,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件,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可以提出来还商贷的。具体所需材料根据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不同,要求也不同。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明白卡》第三条 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

    查看全文↓ 2019-05-07 08:47:51
  • 131****8265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减轻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负担,支持缴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琼公积金法〔2018〕90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和《关于调整和规范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琼公积金法〔2018〕175号,以下简称《规范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且尚未结清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在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及所属各直属管理局负责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商转公贷款管理。



      受委托贷款银行负责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受理、审核,直属管理局审批,受委托贷款银行根据直属管理局的审批意见办理合同签订、抵押担保、放款申请及贷后管理等工作。受委托贷款银行在商转公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当接受直属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 贷款申请和审批



      第五条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应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并具备以下情形:



      (一)借款人必须为原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中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二)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三)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



      (四)**款与已偿还的原商业贷款金额之和大于等于房屋总价的40%。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不予申请贷款:



      (一)《操作规程》规定不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二)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原商业贷款;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第七条 借款人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资料,配合贷款调查和审查:



      (一)《操作规程》规定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基础性资料(除第3、6、7、9项之外)。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地不动产登记及住建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证明,核查方式按照《规范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



      (三)原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近一年还款明细,未满1年的提供已还款明细(自打印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四)申请商转公贷款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签订《借款合同》时提供)。



      第八条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到场申请、面签和还款能力计算,按照《操作规程》和《规范通知》的规定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5-07 08: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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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准备通过招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满足当地购房政策,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同时,需提供用途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具体情况请联系个贷经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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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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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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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用来还商业贷款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之前买的房,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件,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可以提出来还商贷的。具体所需材料根据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不同,要求也不同。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明白卡》第三条 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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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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