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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金额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137****6457 | 2019-05-07 17:25:40

已有3个回答

  • 152****0883

    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小值就是贷款人**高可贷金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其计算方法: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查看全文↓ 2019-05-07 17:25:57
  • 152****7568

    、根据你个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12%来计算的,也就是上一年月工资的12%是个人支付的部分,单位再支付12%,计入帐户里的钱就是双倍,你的工资条上扣多少,你的公积金帐户里就会是双倍。

    二、比如说你一个月3000元,那就是:3000122=720元,你的帐户里每月入帐720元,你个人工资里扣除360元。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高可贷款额度。

    查看全文↓ 2019-05-07 17:25:52
  • 157****6466


    今天(3月25日)下午16:30,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与房产局、规划局等就今年公积金新政举行联合发布会,会上公布政策调整涉及的主要内容。




    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

    这些你必须知道


    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怎么调?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申请公积金贷款**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为5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高额度为5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二、
    还贷能力系数怎么算?
    将还贷能力系数由40%回调到35%这―全国通行的标准

    还贷能力系数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缴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x35% x 12个月×贷款年限

    按照公式的算法,以每月缴存300元、公司与个人缴存比例为8%为例:



    还款能力系数

    公司与个人缴存比例

    贷款期限

    贷款额度

    差额

    调整前

    0.45

    8%

    20年

    40.5万

    9万

    调整后

    0.35

    8%

    20年

    31.5万


    也就是说每月缴存300元,明起将少贷9万。




    三、
    调整缴存倍数法计算公式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倍数法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缴存时间

    调整前系数

    调整后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7

    0.5

    12<缴存时向≤24(月)

    1

    0.8

    24<缴存时间≤36(月)

    1.2

    1

    36<缴存时间≤60(月)

    1.5

    1.2

    缴存时间>60(月)

    2

    1.5

    以余额1.5万元为例:

    缴存时间

    调整前贷款系数

    调整前贷款额度

    调整后贷款系数

    调整后贷款额度

    差额

    6—12个月

    0.7

    21万

    0.5

    15万

    6万

    13—24个月

    1

    30万

    0.8

    24万

    6万

    25—36个月

    1.2

    36万

    1

    30万

    6万

    37—60个月

    1.5

    45万

    1.2

    36万

    9万

    60个月以上

    2

    60万

    1.5

    45万

    15万



    四、
    为什么要调整公积金贷款?
    火爆的楼市直接影响了公积金资金池的净流出规模。武汉市房管部门表示,随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快速增长,武汉公积金业务资金连续多年处于净流出状态,个贷率长期高位运行并持续攀升,流动性不足的矛盾凸显。

    为避免武汉市公积金出现“断贷”、“轮候”、“摇号”等现象,自2014年以来,武汉主管部门已积极采取公积金资本证券化、向银行短期借款等多种形式贴息融资,有效化解了流动性风险。

    与此同时,年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年的五大任务,要求“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武汉市决定从本月26日起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湖北房地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研究总监李国政认为,武汉公积金个贷率排名全国第一的另一种解读就是资金池余粮不足,做一定幅度的调整是情理之中的事。

    李国政说,虽然2015年武汉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套数占到总量的一半左右,但调低公积金贷款**高额度谈不上是给火热的楼市“泼冷水”,亦影响不了量价齐升的大趋势。

    查看全文↓ 2019-05-07 17:25:47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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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得看你是什么原因支取如果你买房子拿房产证,支取的金额不能超过房产证上所显示的房产价值,比如房子60W,你有80W只能取60W第2个,如果你还贷款,你一年还12个月贷款本息是3W,你有5W也只能取3W。如果你还了两年贷款没取,可以取两年的还贷本息。第3,离职,外地户口的人离职才能取,支取全部金额,如果你户口是本地的不能取。再就是退休了,也是可以全部取出.还有不明白的问我。一般支取公积金就是这几种原因。具体看你是什么原因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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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额度是怎样的?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首次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数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以后每年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本付息额,上年未提取的不重复计算,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2、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支付的房租总额;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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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余额可直接以以下方法查询:(1)可以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登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有关资料。(2)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查询。(3)拿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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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计算: 1、贷款**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 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5、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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