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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必须本人提取吗?可以委托别人帮忙提取吗?

148****6658 | 2019-05-10 18:43:28

已有3个回答

  • 153****4059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必须要本人去取。

    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9-05-10 18:44:05
  • 142****9338

    可以由他人代领。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查看全文↓ 2019-05-10 18:44:00
  • 142****7148

    可以让别人代办,但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上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指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代支公积金。但是,为方便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允许以下三种代支行为:

    1、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2、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3、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凡属代办提取手续的,代办人都必须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二、提取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6、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查看全文↓ 2019-05-10 18:43:52

相关问题

  • 原则上是不行的!只能是您自己去办,但有委托书还是可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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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必须要本人去取。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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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原则上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指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代支公积金。但是为了方便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允许以下三种代支行为:1、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2、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3、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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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本人无法去现场办理,可以由你的直系亲属(带关系证明)或配偶(带结婚证)来办理,也可以委托朋友办理,但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