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的公司未注销登记,您可以依照双方的买卖合同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判决得到支持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请当地住建局及政府帮助办理,可以带着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具体流程如下: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3、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4、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全部5个回答>办房产证怎么办? 新购房办理房产证的资料全部不见了怎么办?
135****4204 | 2019-05-11 19:16:29
已有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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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161
房产证是可以自己去房管局办理的,需要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房管局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5-11 19:16:53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
155****0179
房产办理证办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受理-查验-实地查看(视情况)-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发证
查看全文↓ 2019-05-11 19:16:49
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不动产灭失注销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
5、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权属清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事项记载于 -
141****1155
新购房办理房产证的资料全部不见了没有关系,房管局和开发商都有备案合同,其它资料可以找房产证经办人(部分为物业,部分为开发商)补办,身份证明可以找户籍科或公安局进行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5-11 19:16:44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
1、业主的身份证原件;
2、房产的预售合同原件;
3、购房发票原件;
4、房屋交接书原件;
5、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6、购房契税发票原件;
7、户口本(户籍证明);
8、贷款合同(适时)
原件作校验用,复印件作为办理资料。 -
155****3047
就在刚刚,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
新政均于明天(5月14日)起正式执行。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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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控房地产市场工作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需求,强化市场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如下:
1.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加快土地供应节奏,有效增加供应规模。2017-2021年全市计划供应5150公顷,其中2017年880公顷、2018年950公顷、2019年1020公顷、2020年1100公顷、2021年1200公顷,年均计划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47.1 %。
2.加强土地供后监管。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加快已开工地块建设速度,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未按时开竣工、闲置、故意囤地等违规行为,一律采取收取违约金、征收闲置费、收回土地、限制参与市场竞买等处罚措施,并纳入房地产企业信用系统和土地市场诚信系统。达到商品住房销售条件未申报销售的,房产、建设、国土、物价部门加强督促,经督促仍未申报销售的,房产、物价部门在一年内不受理其销售申请,销售备案价格不予上涨,建设、国土部门将其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在房屋销售前不得参与土地公开出让市场竞买。
3.提高土地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土地市场竞买人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求,提高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进一步加强购地资金监管,购地资金应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审查。违规使用资金购买土地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按规定没收竞买保证金或定金。
4.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方式。土地出让时,地块竞价达到**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竞争保障性住房面积,面积**多者竞得,所建保障性住房无偿移交政府,相应房屋建设成本不纳入房价准许成本。进一步增加中小套型和中低价位住房供应,选择河西新城、江北新区、南部新城等区域和江宁、仙林地铁沿线的部分地块,采取“限销售对象、限房价、限套型、限转让、限销售方式、竞地价”的出让方式。
5.加大人才安居房供给。落实《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通过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购房补贴、租赁补贴多种方式,建成“购、租、补”人才安居体系,用五年时间,解决16万人才居住问题。其中,通过独立选址新建、在商品住房中配建或从市场上购买等多种方式筹建人才安居房350万平方米,2017年筹建76万平方米。
6.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7.指导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申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住宅配套产权车位和储藏室实行价格备案,备案价格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8.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当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外销售。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
9.加强二手住房交易管理。加强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完善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代理行为、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规范调控政策执行、规范交易资金监管、规范门店管理、规范经纪人员管理。
10.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机构、经纪机构违反调控政策和销售规范(含应公证摇号未公证摇号)、炒卖房号、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责令限期整改,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资质,并列入房地产企业和土地诚信系统。加大对虚假不实信息的查处力度,对涉嫌造谣以及发布、传播不实信息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机构、经纪机构等单位及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5月14日起执行。 -
151****7134
泉州晚报社热线96339称
查看全文↓ 2019-05-11 19:16:35
自己购买的位于
泉州洛江区安泰路的小区
中源领第二期交房了
但是却没有综合验收
“现在宽带都安装不了,
而且没有综合验收办不了房产证。”
业主陈先生很是苦恼
……
中源领第虽然已经交房,但配套设施仍不完备。
业主反映
未综合验收就交房
陈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0月15日,他收到中源领第二期交房的通知,非常高兴,因为该楼盘已经延期交房两年多了。“2013年底我来购房时,购房合同显示,交房日期是2016年7月31日前。等了两年多,终于交房了,却发现没有综合验收。”
和陈先生一样苦恼的,还有数百名业主。张先生说,他很期待着住进新房子,但小区配套设施还在进一步完善,也安装不了宽带。“没有宽带,上网很不方便。停车场也没有完全弄好,地下车库堆了不少杂物。”杨女士经营一家公司,她告诉记者:“根据规定,没有综合验收办不了房产证,房子将来无法正常买卖。”
昨日,记者来到中源领第二期物业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确实存在安装不了宽带的情况,房子也尚未综合验收。”记者了解到,该地块土地属于商住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2011年到2081年,开发商是“泉州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过多方打听,记者拿到开发商法定代表人杨劲的联系方式,但多次拨打均未接通。通过网上“天眼查”,记者发现关于泉州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达到300多条,该公司有3人被列入法院失信名单。
住建部门
需协调多方解决问题
记者昨日下午致电洛江区住建局了解情况。该局工作人员林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资金链出现断裂,工程款越欠越多,陷入恶性循环,交房日期一拖再拖。住建局多方协调进行‘扫尾’工作,目前也是因为资金不足,所以后期的配套设施尚未完全解决,没有完成综合验收。”
林先生介绍,今年春节前有几户住户急着搬进去,区住建局协调了绿化、天然气、水电等部门,努力完善这些基础设施。后续问题还需要协调多方逐一解决。
记者了解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要满足通过竣工验收的要求。同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开发商必须通过综合验收,并且取得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后才能够交房。
根据相关规定,凡未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的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予办理房产确权手续。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业主要办理房产证,房屋通过综合验收是前提条件。
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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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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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房产证不见了首选需要去房产管理部分提出补办房产证的申请,接着去原房产证发证机关进行查册核对,接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土局发布公告声明,待公告声明见报后,带好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具结报告、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原发证机关领取新的房产证。当购房者的房产证遗失之后,想要再次进行登记办理,那么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所需要的资料有以下这几个方面:1.首先需要房地产的登记申请表;2.登报报纸,整张报纸;3.遗失具结报告;4.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6.如涉及银行按揭的需提供银行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房地产他项权证》。实际上,房产证丢失以后,业主不需要太紧张,这并不会代表着相关的人员丧失了所购的房产的所有权,必须要拿出相关的凭证,然后,依照相应的流程进行补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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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房产证丢失一定要找正规的报社进行声明,否则可能会发生被盗用的法律风险。 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形式申报产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内容。 2、提供营业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书面材料。 4、凭身份证明,带好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柜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开具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核对。 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核对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该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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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房子的归属。所签购房合同几乎无效。你亲戚不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万一出现纠纷、抵押、拆迁、等房产证就凸显其重要作用。居住人数多少与违章建筑并无直接联系。并不是有房产开发才会有拆迁,有些时候仅仅是为了完成指标。大面积违章建筑拆迁的血与泪无法用言语表达,(有的地方拆违建引发数百人暴动,防暴部队出动。掀翻及焚烧警车,当然这些都不会上新闻)即使不是违章建筑,将来拆迁你也不会有赔偿。相当于20万租一个135平米房子,租期还不由你来定。如果要办理首先看你的条件是否满足,如果不能,建议协商退房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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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银行有备份,购房者持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解决办法:1、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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