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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主人去世 孙子可以继承吗?怎么继承啊?

131****4829 | 2019-05-16 00:07:29

已有3个回答

  • 133****3903

    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关系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两者均没有,由当地有权处理房屋产权关系的部门依法处理。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关系】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查看全文↓ 2019-05-16 00:07:57
  • 137****3031

    孙子没有法定继承权,除非奶奶直接遗嘱赠与孙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查看全文↓ 2019-05-16 00:07:51
  • 157****7683

    1、你父亲去世,你可以代位继承的,享有和你大伯、二伯同等的继承份额;
    2、建议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可以至法院提起继承权诉讼,但需要老人去世、继承开始后才可以起诉。

    查看全文↓ 2019-05-16 00:07:46

相关问题

  • 孙子没有法定继承权,除非奶奶直接遗嘱赠与孙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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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你爷爷如果只是说把房产留给孙子,没有书面遗嘱的,这属于口头遗嘱,因不符合《继承法》关于口头遗嘱的规定,该口头遗嘱是无效的。2,如果是你爷爷去世后,你爸爸再去世的,则你有权继承你爸爸原应继承的遗产份额。3,现在你的二个姑姑都自愿放弃继承的,你和二个姑姑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由你一个人继承你爷爷的房产。之后,你就可以凭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直接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而不需要过户到你姑姑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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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房屋所在区房屋交易部门查询和办理过户,但要咨询过户要求,牵扯继承问题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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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爷爷的房产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的,除非有遗嘱说明指定房产权留给某个人;如第一顺位子女都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给孙子,在签署放弃继承权协议后可以由孙子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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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死后其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孙子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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