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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没还完可以办房产证吗?有人知道吗?

141****2453 | 2019-05-17 09:12:00

已有3个回答

  • 136****6579

    现实情形下,多数购房的市民认为,贷款买房后,房产证或被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代为保管”,或存放于开发商、银行手中,当购房人全额付清银行贷款后,这些单位才会将房产证交还给购房人。殊不知,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无必要。
    房子住了好几年,可因为按揭没还清,贷款银行一直“代为保管”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成了私底下不成文的行为。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贷款购房者只要与贷款银行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后,《房屋所有权证》就应由房屋买受人收执。换句话说,就算按揭未还清,业主也可以拿到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5-17 09:12:26
  • 132****5016

    很多购房的市民都认为贷款买房后,房产证或被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代为保管”,或存放于开发商、银行手中,当购房人全额付清银行贷款后,这些单位才会将房产证交还给购房人。殊不知,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无必要。

    查看全文↓ 2019-05-17 09:12:21
  • 147****7559

    银行像是这种情况如果有人的话可以申请下来,你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或单身证明),房产证(你现在没有,应该有购房协议),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
    但是银行申请没有半个月下不来。再说正规小额贷款公司,他需要的手续和银行是一样的,比银行快很多,好多都是3-5个工作日可以放款,但是您这种情况,属于没有房产证,他们去不了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所以不会给办的,但是有熟人就不一样了。
    或者您有一套全款的房有房产证的,可以找他们做抵押,抵押率**高是60%,他们是按月收息。利率一般是比银行高,每月千分之十几。还有就是那些所谓的私人性质的高利贷,这就不用说了。

    查看全文↓ 2019-05-17 09:12:16

相关问题

  • 可以的。虽然你的贷款没有还清,但是开发商已经拿到全部的房款了,产权已经归你,只不过你拿这个产权做抵押从银行借了钱而已。没有还清贷款的,房管局的档案里会有记录,你的房产证上备注栏也会有注明。现在大多数银行会要求你去房管局做一个标明抵押事项的《他项权利证》,把这个《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房产证给你。什么时候贷款还清了,带着银行的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就是,同时撤销《他项权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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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的呀, 许多人, 就是办理了房产证, 再抵押到银行的. 用房产证抵押贷款, 把"按揭"转成"抵押贷款", 办房产证跟贷款有没有还完, 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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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因为没有结清,房产抵押权还在银行。所以增加共有产权人还需要抵押银行的同意。在去房产局办理增加之前,需要抵押银行的同意申明书。这个申明书样式房产局应该是有的,拿着去银行填写、盖章即可。当然到了银行,银行可能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正,要求新增的共有产权人同意银行房产继续抵押有效。如果需要办理公正,是需要花些公证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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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不支持,不过我可以支持。政策是不支持的,每次添加减少名字,都得是作为一笔交易。只不过,交易可以是部分产权。比如,原本上面已经有3个人了,现在多加一个人上去。多加上的人其实只是交易总的产权的四分之一的产权。各种税费之类的也只需要按照四分之一来算。但是,有规定,抵押的房子在抵押没有还清之前是不能接受交易的,无论是加名字或者减名字。但是有一个既复杂,又简单的办法可以实现。比如你的父亲想加名字。可以通过起诉你们几个人产权人。说是他也出资了,但是你们没有给加名字,现在他要告你们。法院会受理的。然后开庭。你们口头的承认的都是法庭的证据。**后不要等判决,而是自己接受调解庭外和解。这样的和解结果一样有法律效果的。**后拿着法院的和解书。相当于判决书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加减名字。法院**大,有法院的执行书,交易中心只能乖乖的给你们加名字,管不了什么单款没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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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拿的,银行让你签的申请应该是抵押申请,然后到房管所办理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完后,房管所有一本《他项权证》抵押在银行,那你就能把原先的房产证拿出来了,跟原来的证是一样的,只是加上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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