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房产税怎样算?**新房产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156****9427 | 2019-05-20 11:53:31

已有3个回答

  • 156****1037

    **新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
    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
    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

    查看全文↓ 2019-05-20 11:54:39
  • 134****2023


    一、征税范围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应纳税额

    1.从价计征

    (1)以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为计税依据

    (2)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特殊规定

    (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三、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包括出租)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者差额)的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

    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6.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查看全文↓ 2019-05-20 11:54:33
  • 155****3364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第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第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查看全文↓ 2019-05-20 11:54:22

相关问题

  • **新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

    全部5个回答>
  • 房产税分为以下两种计算方式: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全部5个回答>
  • 按规定房产税采用税率从价计征,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的税率为12%。房产税的依据有两种:一是计税余值,二是租金收入。按规定,对于自用房产,应以计税余值为依据。计税余值,是指原值减除10%至30%等因素后的余额。房产原值是指企业规定在固定资遗中记载的原价。在企业固定资产记载有原价的,以房屋原价扣除比例后作为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进行改建要相应增加的原值。按照规定,对于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依据。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作为抵付房租收入的,根据当地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标准租金,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每一个地方的房产税都不一样,如果想要了解自己地方的,可以去房产局了解。

  •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二是按租金收入计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 举例说明:1、某企业2006年固定资产帐簿上记载房屋原值为50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交多少房产税? 答: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房产税=500万元×(1-30%)×1.2%=4.2万元 2、某企业2006年7月份购入一房屋用于办公,价值为100万元。请计算此房屋2006年应交纳的房产税是多少? 答:2006年该企业购入房屋应纳的房产税=100×(1-30%)×1.2%×5/12=0.35万元 3、甲企业一办公楼的房屋原值为500万元,建筑面积为3000㎡。2006年1月1日,甲企业将办公楼的一部分出租给乙企业,出租面积为600㎡,租金为20万元,租赁期限为一年,该企业于6月1日一次性取得全部租金,则甲企业2006年全年应纳的房产税为多少万元? 答:出租部分房产税=20万元×12%=2.4万元 自用部分房产税=500万元×(1-30%)×1.2%×(3000-600)/3000=3.36万元。 2006年全年应纳房产税=2.4万元 3.36万元=5.76万元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