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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大家拆迁不公平怎么办?

133****1791 | 2019-05-22 21:47:24

已有4个回答

  • 157****7519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标准: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
    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
    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如果您觉得征收方补偿不公开,不透明,不合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征收方的征地文件,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查看全文↓ 2019-05-22 21:48:25
  • 142****9197

    拆迁时不合理,首先你不用签订拆迁合同或者拆迁协议,这样就不能对你的房子进行拆迁。
    与此同时,你要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如果你有实际情况,应当及时找拆迁管理部门反映,做到及时沟通情况,这样就可以掌握政策,得到拆迁部门的关注,保证自己的**大利益。

    查看全文↓ 2019-05-22 21:48:15
  • 147****0547

    关于拆迁不合理,被拆迁人的具体解决方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查看全文↓ 2019-05-22 21:48:01
  • 137****0113

    1、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可根据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利,不是被动接受或是妥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查看全文↓ 2019-05-22 2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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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肯定不行滴,没用!实际一点的,看看拆迁办有没有熟人,还有就是不要提前搬,但也不要拖到**后,要看好时机,大概过了一半以后再谈条件,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人,一般如果你没有人的话,**后的价格差不多是给你价钱的1.5倍左右吧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如果如楼上所说,集体失踪,不与拆迁办接触的话,根据我们这里的规定,我们可以在报纸上面进行公示,然后在法定时间内你仍然不来面谈的话,我们就会申请公证处进行司法公证,把你门由公安部门打开,然后公证处和法院的人会进去拍照贴封条,然后把你东西搬到一个空的临时周转房,房子照样拆了,接着就等你回来再慢慢谈吧,到时候房子已经拆了,你就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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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访是肯定不行滴,没用!实际一点的,看看拆迁办有没有熟人,还有就是不要提前搬,但也不要拖到**后,要看好时机,大概过了一半以后再谈条件,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人,一般如果你没有人的话,**后的价格差不多是给你价钱的1.5倍左右吧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如果如楼上所说,集体失踪,不与拆迁办接触的话,根据我们这里的规定,我们可以在报纸上面进行公示,然后在法定时间内你仍然不来面谈的话,我们就会申请公证处进行司法公证,把你门由公安部门打开,然后公证处和法院的人会进去拍照贴封条,然后把你东西搬到一个空的临时周转房,房子照样拆了,接着就等你回来再慢慢谈吧,到时候房子已经拆了,你就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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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陪购

    全部3个回答>
  •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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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认为不公平,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去法院打官司。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如果真的绝对公平了,反而是另一种不公平。人生来就要享受很多的不公平:出生背景不同、家庭关系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这些不公平甚至是上帝给你的,你想不要都不行。**让人感到心里不平衡、**要命的是:从前跟你在一个锅里吃饭的人,今天吃的和你不一样了。一起工作他升官了,同样做生意他发财了,都没有背景关系他却事事顺利、你却处处碰壁……中国有三位先贤到留下了关于公平的精彩论述,见下:本身世界就不是不公平的,也不可能公平。其实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首先,没有人愿意来维持这个公平,其次,即使有人愿意也没有人有这个能力,再次,即使有人愿意也有这个能力,他也没有这个时间,把世上人一一称过。所以就有了际遇这种说法。因为同做一件事,有人直上青云,有人苦痛挣扎,使人长叹却又无奈,只能归之于际遇。而有人对这不公平是极看不开的。“豁达”二字易书难行。所以庄子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墨子著《非攻上》。而刘基有《卖柑者言》。附文:《庄子·胠箧》:偷钩的要处死,偷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回答者语:同样是“偷”啊,结果有天壤之别。非攻《墨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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