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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期房违法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153****3856 | 2019-05-24 10:00:45

已有3个回答

  • 137****1321

    1)没有预售房许可证而销售的期房是违法行为;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允许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以任何名目收取具有预售款性质的费用,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对于市场上以任何形式进行的无预(销)售许可证的售房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2)。《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面积明细的资料,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你们多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根据《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是无法办理房照的.所开具的收据只能证明开发商曾经收过你房款.但该收据不能办理房照.3)无预售许可证售房本身就是违规行为,这个时候开发商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规购房合同,在法律上购房者利益很难得到保障。交了全款而不能签购房合同的,一定要清楚开发商不签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没有预(销)售许可证,那交款就应该慎重,因为没有预(销)售许可证,开发商卖房属于违法违规,这种情况下签的认购书就可能会产生分歧,风险是较大的。如果此时开发商五证已全,并且已经是现房,就一定要与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要求其开据正规购房发票。对于期房,购房者一定要在认购书中标明如开发商违约,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并要其开据发票.4)各地级市的房产管理局负责该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5-24 10:01:22
  • 139****3794

    一、国家允许卖期房。但要注意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才可以卖期房,其他的都是违规的。
    二、付房款不是交房时才付。交了定金后,会约定正式签定合同的日期,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合同中会约定**迟交付房款的日期,一般是在签完合同的七天内(可以具体谈);如果是按揭购房,合同会约定交付**款的日期(一般也是在签订合同的七天内),然后待银行按揭款发放后,你再按银行的规定每月到银行交月供款。
    希望你满意。

    查看全文↓ 2019-05-24 10:01:14
  • 131****9613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查看全文↓ 2019-05-24 10:01:10

相关问题

  • 期房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待售等待出售房子买卖销售,卖主必须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子,同时买主必须有购买能力购买。这两个条件还没有成立时,该房子就是“待售”。如:卖主没有合法产权手续,正在办理,这时该房子就是待售;或者卖主有合法售房手续,但是还没有买主,这时该房子还是“待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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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收房入住时,将收获主管部门或开发商派发的不少的“交费单据”,哪些是该交纳的?哪些是不合理收费?   必交费用之一: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契税是业主取得房屋产权证时必须向国家交的税。   必交费用之二: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业主在入住时或是办理产权时,为小区及房屋将来的共有共用部分的设施设备按房屋价款的2%交纳的修缮费用,该基金归全体业主所有,也是国家规定必须强制交纳的。   变动费用之一:物业管理费   根据目前执行的相关政策,交房入住时,业主应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约定业主所交纳的物业费及使用用途,而北京市房地局小区办曾发布过《关于禁止收取多年物业管理费的通知》规定,禁止收取一年以上物业管理费。而部分业主由于收房后并未马上入住,可以和物管协商减免物业费。   变动费用之二:供暖费   根据收房入住的时间不同,供暖费在入住时可不用交纳,集中供暖的项目,在6月以前收房的,到当年10月左右供暖启动之前交费即可,而6月以后收房,通常要求交纳当年的供暖费。这也可以和物管协商解决。   协商费用:小件物品、装修保证金   除了必交费用和变动费用外,住宅收房入住时的其他部分费用则是根据合同或协商解决。包括入住后是否交纳装修保证金、是否交纳门卡、水卡、电卡、气卡等小件物品的费用、是否交纳有线电视安装费、网络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等,都需要尽量在合同中提前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开发商方面也无权强制收取,而必须双方协商解决。   无理费用:水、电、气初装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水、电、气等基础生活设施安装开通费用是包括在建设项目总投资内的。按照规定不论是基础设施,还是具体项目连接市政管网、开通使用,费用都应由房地产商承担。收取初装费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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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行放款的次月就必须要开始按月偿还了,如果你不按时偿还你会面临相应处罚,如房屋被查封、遭到银行起诉、计入央行数据库的黑名单等;2、还款和房屋交接没有任何关系,换句话说:房屋贷款有可能已经偿还2年而所购房屋还没有交房;3、签定买卖合同以后办理贷款手续,一般按常理必须在十个工作日之内配合办理,但是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延期办理贷款审批手续,这样你就可以晚一点支付银行贷款;但是,必须征得开发商同意谅解才可以,否则,开发商有权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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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期房能卖。2、需要查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发许可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预售许可证。注意这些名称都需要一致。3、现在还是期房比较多,开发一般资金都不足,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只能走预售的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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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房需要有正当的理由。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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