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集体土地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135****4391 | 2019-05-24 17:20:19

已有5个回答

  • 137****3635

    首先,按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公民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子产权不能分割。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再则,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禁止的是向城市居民出售,而继承的发生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

    因此,坐落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作为遗产继承时,无论继承人是村民抑或城市居民,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应在可继承的遗产之列,登记机关可以为其办理继承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5-24 17:20:42
  • 145****3837

    不合法。法律规定一户一处宅基地,你父母留下的,即便是房产证遗失了,也是能查到的。
    现在的土地证应为无效,会被土地管理局撤销。
    居民户口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必须是同一村子的户口才行。
    集体土地是集体组织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你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证,这只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你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不动产,但不能继承宅基地。
    再有什么问题可以加我好友说说!!!

    查看全文↓ 2019-05-24 17:20:38
  • 143****1235

    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扩展资料: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查看全文↓ 2019-05-24 17:20:34
  • 148****0925

    我国的土改政策等同于是彻底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的,对于提高我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巩固国家的农业发展创造了基本的条件。其实我国的农业一直以来就有着广袤的市场,对农村土地改革也一直在与时俱进的发展当中。例如说,30年不变的土地使用权这就是对农村土改的一项重要决策。

    一、30年不变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查看全文↓ 2019-05-24 17:20:29
  • 137****0103

    一、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吗?

    1、宅基地是什么?

    所谓宅基地就是农民个人用作住宅而占有的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一般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或者建过房屋但已无遮挡物无法居住的土地。

    2、集体土地是什么?

    集体土地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一般包括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归集体所有。

    一句话就是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要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就可合法拥有使用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宅基地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本集体组织内的成员才能拥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一旦涉及征收拆迁时,农民只能合法获得宅基地上房屋和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不是合法财产,不能当做财产被继承。



    2、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性,一般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才有资格使用,但若组织成员死亡了且没有继承人,那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就终止,并由村集体组织收回。

    3、在农村,宅基地是按户申请的,且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申请人也只是家里的代表,所有权归家庭所有成员使用,若家庭某个成员去世或者户主去世了,都不能作为财产分割,更不用说继承,就算继承也只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4、宅基地使用权只是表明你能使用这块宅基地,但并不代表归你所有,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所以若你是非农户口的话,也不要指望继承父辈的宅基地,要继承的也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且在拆迁时也只能获得房屋补偿费,就算未被拆迁,若你长期让房屋闲置,导致倒塌无法使用,那将会被集体组织收回。

    查看全文↓ 2019-05-24 17:20:25

相关问题

  • 不合法。法律规定一户一处宅基地,你父母留下的,即便是房产证遗失了,也是能查到的。现在的土地证应为无效,会被土地管理局撤销。居民户口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必须是同一村子的户口才行。集体土地是集体组织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你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证,这只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你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不动产,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再有什么问题可以加我好友说说!!!

    全部5个回答>
  •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依《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作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宅基地属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审批无偿取得,类似于划拨国有土地,而对于划拨国有土地,国家土管局国土函字(97)第96号《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中明确认定“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当事人自有财产……”明确规定不属于个人,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因此,对于类似性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亦不能认定为遗产为宜。又例如,我国《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均明确规定只有承包地的收益能继承,而承包只是表述为“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未赋予继承权。

    全部3个回答>
  •  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父母的房屋还是一起继承的,除非有遗嘱排斥了一方的继承权。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离,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费用了。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只可以继承房屋。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不能申请重建。而房屋垮塌后,逐渐灭失,失去房屋也就失去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全部5个回答>
  • 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父母的房屋还是一起继承的,除非有遗嘱排斥了一方的继承权。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离,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费用了。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只可以继承房屋。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不能申请重建。而房屋垮塌后,逐渐灭失,失去房屋也就失去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全部3个回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