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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154****5631 | 2019-05-25 17:41:18

已有5个回答

  • 157****2820

    商品房的转让一般是指房屋的买卖,其一般流程为:
    一、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二、制定合同。
    三、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四、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五、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六、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七、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xx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八、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查看全文↓ 2019-05-25 17:49:19
  • 157****8271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可以买卖的年限分为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购买人条件:没有限制。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

    购买人限制: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

    查看全文↓ 2019-05-25 17:49:14
  • 148****2922

    1、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

    2、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

    3、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

    4、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2019-05-25 17:49:10
  • 156****7241

    安置房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有关安置房的买卖问题也是很多人的知识盲区。昨天我们有幸邀请到有着从业房产业务15年经验经适房(安置房)专家陆维新老师,和大家分享安置房的相关问题。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和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进行安置。



    安置房小区里有征地拆迁取得的安置房,国有土地拆迁取得经济适用房,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购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产权置换房,中低价房,限价房,共有产权房,还有置换的商业门面商业配套房等。



    这里除了安置的廉租房不能上市交易,其他都可以。但是目前对于征地拆迁取得的安置房、国有土地拆迁取得经济适用房和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购的经济适用房受5年内交易限制。

    查看全文↓ 2019-05-25 17:49:05
  • 134****7274


    2009年5月,姚某将其所有的经济适用房(姚某于2009年4月进行产权登记)出售给张某,约定于2014年4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随后张某付清房款并装修入住。双方因故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14年1月,朱某与姚某、刘某民间借贷一案中,法院依朱某诉讼保全申请,查封了姚某名下该房屋。在执行中,张某提出执行异议,称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并已按约支付房屋对价且实际占有,应排除执行。朱某认为,张某与姚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规定,应属无效合同;且房屋仍登记在姚某名下,尚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该房屋仍属姚某的可供执行财产,要求继续执行该房屋。

    该案争议焦点是张某与姚某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否因违反了经济适用房在规定期限内不得买卖的规定而归于无效?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经济适用房作为列入国家计划,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保本微利价出售的住房,是国家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出的政策性安排,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2007年建设部等国家部委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但“上市交易”不仅仅是指出让人与受让人达成经济适用房买卖的合意,还应当包含物权变动的履行。

    法官说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并不绝对禁止出让人在取得经济适用房所有权5年内作出出让的意思表示,但限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判定。

    1、当事人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约定五年内过户、交易的,该约定违反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的禁止性规定,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认定无效。

    2、当事人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约定五年后过户、交易的,该约定属附期限的约定,且并不违反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保护期限,应当认定有效。

    查看全文↓ 2019-05-25 17:49:00

相关问题

  •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以下手续,可上市交易: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包括土地收益价款、相关税费及房屋差价等)。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可以买卖的年限分为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购买人条件:没有限制。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 购买人限制: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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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据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这是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如果是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上海经济适用房转让办理流程1、取得共有产权保障房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向原批准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以下简称原住房保障机构)书面申报。2、原住房保障机构收到书面申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出《共有产权保障房回购通知书》。3、房地产权利人收到《共有产权保障房回购通知书》后,应当在30日内与原住房保障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回购价格为共有产权保障房原销售价格加银行存款利息;计息时段为《共有产权保障房预(出)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房屋转让合同签订之日止,利率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之日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4、共有产权保障房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收到原住房保障机构出具的已完成回购的证明材料后,方能办理购买其他住房的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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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如果你能把握住你朋友的话,你可以用他的购房指标购买.然后等下房本之后再过户到你的身上. 第三.按照现在的规定.过户到你名下.你能够把它卖了再买别的房.但是据说北京市政府要出台一个关系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购,就是说你要卖的话必须由政府是第一购买人.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所以如果你没有经济适用房资格表的话.你就要等到5年之后再过户了.我建议你等下了房本就去办个公证去.这样保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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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流程:1、双方签署买卖合同。2、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3、网签后,在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4、携带契税完税证明,交土地出让金。5、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经济适用房的买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所出售的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5年以上的时间,如果不满足5年的话是不能够正式上市交易的。2、按照政策的规定所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满足5年,可以按照市场的价格来出售,但是在出售之后,需要补交10%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够变更房屋的属性,把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可以合法的办理产权的变更。3、针对于不满足5年就想要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如果个人出售的话,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无效,只能够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要求的家庭或者是由政府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