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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证没有名字还能有份吗?政策怎么规定的呢?

147****8316 | 2019-05-29 21:16:17

已有5个回答

  • 144****9936

    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无论是否有对方的姓名,对方都有权参与分割该房产,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查看全文↓ 2019-05-29 21:16:48
  • 136****3042

    如果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沟通财产,即使只在一方名下,双方也平均分割

    查看全文↓ 2019-05-29 21:16:44
  • 141****4942

    房子估计你是分不到多少啦,你只能分结婚两年内还房贷的钱!
      老公有外遇,属过错方,其他家庭财产,相对来说,你可以多分一些!
      孩子还这么小,你若要孩子抚养权,相信会判给你!

    查看全文↓ 2019-05-29 21:16:39
  • 158****6384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结婚后的财产,按你所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采纳

    查看全文↓ 2019-05-29 21:16:36
  • 145****3547

    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购买的,那离婚时是不能分到房子的。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后购买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到房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中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扩展资料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根据《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查看全文↓ 2019-05-29 21:16:32

相关问题

  •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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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老公取得该房是在你和你老公婚姻存续期间,虽然是在他名下不等于没有你的份特别提到只要你**近不离婚,经过一段时间该协议会失效的。该房产一定是你夫妻共同财产。你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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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如果房产证上面没有登记您的名字的话,这个房产的产权中就没有您的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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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律师答复如下:既然是婚后所购买,因此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婚后购买房子的钱乃是他本人婚前所有的积蓄,否则即使房子上没有妻子的名字,离婚时房子妻子依然有权要求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即分一半给妻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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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需要分析的,不能简单而论。首先,需要查看你在该家庭的位置,是否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仅仅是将户口转过来,而与该房屋没有任何权利,那么拆迁款也就与你无关了。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有权利分配该房屋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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