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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知情权 包括商品房吗?谁能说说呢?

156****0588 | 2019-05-31 09:51:05

已有3个回答

  • 133****8174

    商品房当然是商品,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商品房的提供方(即开发商)应对该商品房提供保修服务,消费者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交房标准以及国家相关房屋质量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退货,当商品房的卖方(开发商)因违约对买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提出索赔请求。

    查看全文↓ 2019-05-31 09:51:40
  • 149****7223

    房屋消费者的知情权
       相关律师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条款,开发商应履行明示、通知、告知或说明义务。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屋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下列义务:
      1、房地产设定抵押事实的告知义务
    如果所交易的房屋或土地已被开发商设定了抵押,购房者有权知悉真实情况,开发商应当如实告知购房者,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消费者可据此撤销或解除合同。
      2、向购房者明示有关法规和合同文本的义务
      要求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在销售现场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义务, 且规定了对没有履行明示义务者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和给予罚款的处罚。
      3、规划设计变更的通知义务
      如果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发生了规划、设计变更,且因此导致所买卖的商品房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发生变化的,开发商应当将变更的事实告知购房者,同时赋予购房者有权选择是否退房的权利。
      4、销售中介代理机构出示有关文件和说明房屋真实情况的义务
      作为开发商的代理机构,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应当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和证明项目合法的“五证”)和销售委托书。 同时,代理机构还应当向购房者介绍有关房屋在法律和事实上的真实情况。
      5、对于逾期交付房屋事实的告知义务
      如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有合同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对于实际交付房屋与样板房一致性的说明义务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设置了样板房的,应当说明交付的房屋是否与样板房一致,没有说明的,则推定为一致。明确要求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说明样板房与交付房屋的一致性。

    查看全文↓ 2019-05-31 09:51:33
  • 134****6285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利要求经营者就上述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提供信息。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

    查看全文↓ 2019-05-31 09:51:20

相关问题

  • 一、房屋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哪些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条款,开发商应履行明示、通知、告知或说明义务。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屋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下列义务:1、房地产设定抵押事实的告知义务如果所交易的房屋或土地已被开发商设定了抵押,购房者有权知悉真实情况,开发商应当如实告知购房者,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消费者可据此撤销或解除合同。2、向购房者明示有关法规和合同文本的义务要求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在销售现场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义务, 且规定了对没有履行明示义务者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和给予罚款的处罚。3、规划设计变更的通知义务如果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发生了规划、设计变更,且因此导致所买卖的商品房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发生变化的,开发商应当将变更的事实告知购房者,同时赋予购房者有权选择是否退房的权利。4、销售中介代理机构出示有关文件和说明房屋真实情况的义务作为开发商的代理机构,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应当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和证明项目合法的“五证”)和销售委托书。 同时,代理机构还应当向购房者介绍有关房屋在法律和事实上的真实情况。5、对于逾期交付房屋事实的告知义务如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有合同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对于实际交付房屋与样板房一致性的说明义务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设置了样板房的,应当说明交付的房屋是否与样板房一致,没有说明的,则推定为一致。明确要求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说明样板房与交付房屋的一致性。二、如何约定卖方逾期交房责任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卖方向买方交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卖方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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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法律的适用做了明确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属于生活消费,不适用此法,应是经济合同纠纷,适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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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商品房有很多考虑因素和原则吧:1、附近是否有成型商圈,不要听信开放商没影的商圈计划和售楼处沙盘。2、是否考虑学区,得先确定学区,不能听开发商的一面之词,必须得通过你自己的亲自认证才靠谱,比如致电当地的房管局或者致电开发商所说**认证。3、交通是否便利,主要还是以成型的交通出行工具为主,公交系统和地铁系统为主,不要信所谓的未来三年内,未来五年内。4、房屋结构是否符合合同条款,以目前的商品房全国存量情况,不介意买期房,定定心心等房子盖完了,看完房子的真实结构,得房率再决定是否买。5、商品房的物业管理,开发商自营**好,如果外包,自己可以先查询一下外包物业资质情况,不好的物业管理会让你的住进去之后头疼的要命。6、买房的优惠,记住一条原则,羊毛出在羊身上,不要轻信所谓的交多少抵多少,你如果仔细算算可能还没便宜,直接和开发商谈实际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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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包含商铺和写字楼。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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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法律的适用做了明确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属于生活消费,不适用此法,应是经济合同纠纷,适用合同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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