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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有哪些流程

131****0380 | 2019-06-03 16:15:04

已有5个回答

  • 153****4236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如下:
    1、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查看全文↓ 2019-06-03 16:15:26
  • 158****4274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4、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查看全文↓ 2019-06-03 16:15:21
  • 157****6248

    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查看全文↓ 2019-06-03 16:15:18
  • 143****3539


    航天星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期1#-3#楼

    2019年4月22日至25日

    要开始选房啦~

    已经有选房资格的家庭

    一定要带好材料

    在规定时间去选房呀!




    本次选房拿到不同顺序号的家庭

    选房时间也不一样

    具体选房时间

    和注意事项看这里



    选房时间
    2019 年 4 月 22 日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午10:00 时开始,下午 13:00 时开始,中午不休息。每场次结束时间为每场次**后一名中号家庭选房完毕。



    * 2019年4月22日

    2019 年 4 月 22 日上午,顺序号为 1-100 号的中号家庭依次选房;

    2019 年 4 月 22 日下午,顺序号为 101-200 号的中号家庭依次选房;

    * 2019年4月23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上午,顺序号为 201-300 号的中号家庭依次选房;

    2019 年 4 月 23 日下午,顺序号为 301-400 号的中号家庭依次选房;

    * 2019年4月24日

    2019 年 4 月 24 日上午,顺序号为 401-500 号的中号家庭依次选房;

    2019 年 4 月 24 日下午,顺序号为 501-600 号的中号家庭依次选房;

    * 2019年4月25日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午,顺序号为 601-756 号的中号家庭依次选房。



    剩余房源分配方案

    根据每场次选房结束后,剩余房源情况,由开发企业按照顺序号依次通知中号家庭进行选房,直至通知到**后一名中号家庭进行选房或所有房屋全部选购,即该项目选房工作结束。开发企业做好通知记录。

    选房方式及流程
    1、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

    2、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摇号结果的顺序号进行唱号,选房家庭按顺序号在预选区进行排队等候(预选区可对项目户型等情况进一步了解);

    3、由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按照摇号顺序核实等候家庭,核实无误后进入选房区;

    4、每 5 户为一组(为避免现场人员过多造成拥挤,每户仅可携带 1 名家属),由 5 名置业顾问带领至选房区进行选房;

    5、保障家庭选取房屋后,须在现场设立的选房监督点,签字确认后选取的房屋方可有效;

    6、选房结束离场。



    选房地点:

    航天星苑项目营销中心(航天基地东长安街与神舟二路十字西南角)。

    咨询电话:029-63316789

    查看全文↓ 2019-06-03 16:15:14
  • 153****5471

    能申请到经济适用房在大城市来说无疑是一件幸事,经济适用房是贫困城镇居民的福音,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等政策,您了解多少呢?今天主要带大家了解一下房山经适房申请流程以及申请需带哪些材料。



    房山经适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有意向的家庭可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初审: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将会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部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4、备案:市建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建委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5、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轮候摇号配售。其中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配售。

    6、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按照规定的标准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房山经适房要带哪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份;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成员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2、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房山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和所需资料就是这些了,虽然流程比较复杂,材料也比较繁琐,但为了改善我们的住房条件,麻烦一点也是值得的。

    查看全文↓ 2019-06-03 16:15:09

相关问题

  •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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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房管局,现在有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提停止了,只有廉租房了,而且也不是很好申请的

    全部3个回答>
  • 广州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指南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  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2  10m,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  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  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  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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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全部3个回答>
  • 经适房申请首先家庭成员须持本市7年以上的常住城镇户口,且在申请所在的区居住5年以上;其次,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此外,申请者五年内未发生房产交易行为。对于符合以上条件,30岁以上的单身居民也可提出申请。政府有相关的政策:根据建设部等四部门近日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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