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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不能修改吗??我想了解下?谁来说说?

158****4211 | 2019-06-04 17:21:25

已有3个回答

  • 158****7124

    商品房购房合同可以改名字,但是要分情况:合同没有备案可以改名字,合同已经备案的话不能更名。合同没有备案更名的流程如下:
    1、需要先办理好原购房者名字的房权证,之后按照二手房的交易程序办理买卖过户。
    2、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总证复印件、土地手续、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发票、无房证明(首次买房),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之后带着测绘图、评估报告和上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领取契税单。
    4、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房权证,房管部门受理后审批、下证,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权证。
    5、和买方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手续、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无房证明(首次买房)、原来的契税单、营业税单等,一起到房管部门按二手房交易的程序办理过户更名。

    查看全文↓ 2019-06-04 17:21:53
  • 141****1924

    假如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依据公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钱工作的意见》中:制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置的未完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完工托付、预购人获得房屋一切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一切权申请人与注销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分歧的,房屋权属注销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注销手续。
    ”因而,合同备案后不能经过更名来停止买卖。

    查看全文↓ 2019-06-04 17:21:44
  • 137****4806

    首先要确定该合同是否已经上报给房管局备案。如果已经备案,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条款,开发商企业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
    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持备案合同和合同变更申请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6-04 17:21:38

相关问题

  • 不能,还需要房产证才可以。购房落户 :①在本市购买或以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安居工程房或优惠房,建筑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上的,可解决房主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凭房主申请报告、房主及直系亲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房主及其直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如购两套成套商品房的面积可相加计算。 ②建筑面积不到五十平方米需落户的,必须要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在市区居住满五年以上,年龄不满50周岁。申请人应提供单位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签证一年期以上的录(聘)用合同,或街办以上行政单位出具的从事第三产业工作满一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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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地说,凭购房合同不行,应该是产权证,起码也得办过备案,交过契税。因为购房合同可以用办理退房的方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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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合同盖了合同专用章后,不一定再需要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是否签字对合同的效力不会产生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单位的,确认的方式可以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签名、盖单位合同章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在合同上盖了合同专用章后,不一定再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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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住房的证明由房管局开具,时间上的界定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的是,为了方便市民,原本应该收费的“首套住房证明”也不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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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不过现在市场上都基本认可的,可以买卖的,也就是先付一部分房款,等产证下来再付尾款,签完合同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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