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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农村有土地使用证的老房子能要吗 能过户吗

151****8276 | 2019-06-06 16:58:38

已有3个回答

  • 141****1129

    情况一,土地是集体土地,就是农村的房屋,土地是宅基地证,绿色土地证的那种。如果是这种情况,是不能过户。

    情况二,历史遗留问题,就是以前开发商有大的土地证,没有把大土地证分割,导致每一户没有单独土地,但是有房产证。还有一些开发商没有缴足费用而没有办理土地证,但是也是每一户都有房产证。

    这种情况,房产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要到国土部门出证明,证明没有土地证,或者复印大国土证到房管部门。

    情况三,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就是还是属于政府的,有大土地证,没有把大土地证分割到每一户,但是有房产证。这种情况房产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也要到国土部门出证明。

    查看全文↓ 2019-06-06 16:58:52
  • 138****6819

    可以要啊,但不能过户,只能到公证处公证,现在法律对农民土地还很含糊,土地的拥有者始终还是农民,以后拆迁什么的,你只能拿回土地上盖的钱,土地的钱依然是农民的

    查看全文↓ 2019-06-06 16:58:47
  • 151****8682

    一栋30多年的农村自建房,让两家人先后陷入官司当中。

    这栋争议砖瓦平房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官圳巷150号,仅百余平方米,属农村宅基地建房。从2005年开始,房子的产权发生了一系列变更,两家人的纠纷由此纠葛了11年之久。

    房子原使用者是当地村民罗建芳,2005年她与宜春市民姜迪金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随后姜迪金的儿子姜毅又办下了这栋房屋的房产证。十年后,罗建芳的儿子罗军认为农村宅基地建房按照法律法规不能转让和交易,当初的协议无效。而姜毅认为,当初的买卖已成事实,并且当地房管局已经认可,但他购买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而并非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和房子能否分离?引出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僵持不下的房产归属

    现在的宜春市袁州区官圳巷已经基本无人居住,只留下大量的砖瓦空房。这里曾经是一片“城中村”,农户的自建房和一些零星的责任田散落其中。2015年初,由于当地的发展需要,这里被列为拆迁的红线范围,居民们开始搬迁。

    罗军是官圳巷的居民,虽然很少在这里居住,但罗军的母亲罗建芳在这里有一套自建房。据周围村民说,罗建芳早年外嫁,但是村里还是分了宅基地给她。上世纪80年代,罗建芳和家人利用这块宅基地建起了一栋砖瓦结构的自建平房:官圳巷150号。

    2015年年初,罗建芳年事已高,这时传来拆迁的消息。

    罗军告诉新法制报记者,他到村委会咨询,“村干部告诉我,这房子早已卖给别人,已经不属于我家的了。”

    据罗建芳说,2005年,她因为身体不好要外出走动,在官圳巷150号住得不是特别多,于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宜春人姜迪金。对方提出合伙建房的要求。“就是由我家出地,对方出钱建房,将房子加高。”罗建芳称,随后对方要求她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说是说转让,其实是合伙建房,建好后房屋给他们一部分使用权。”罗建芳认为,这种合伙建房的方式在农村很常见,于是就答应了。

    记者在这份于2005年5月11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看到,双方通过一家名为中原房地产信息服务中心的房屋中介签订的合同。合同是房屋转卖,合同规定姜笛金支付7万元房款,而补充规定为,罗建芳要办好房产证并且过户给对方,再将集体土地使用证给对方,但协议中并没有写明土地使用证将作何用途。

    “我认为只是走个形式,不是真卖。”随后罗建芳收取了对方的房款。但至于收了多少,罗建芳称不记得了,“之后合作建房的事没了下文,姜迪金一家人也没来住过,我也一直不敢告诉家人。”

    11月5日,姜迪金告诉记者,当时就是双方买卖房子,罗建芳和家人都知情,并不是合作建房。中原中介工作人员张志刚证实,当初罗建芳是知道土地是集体土地,不能过户,并不清楚是出于什么原因签买卖协议。

    眼看拆迁在即,针对房产的归属问题,双方僵持不下。

    查看全文↓ 2019-06-06 16:58:44

相关问题

  •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  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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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之前有听我一个在菁英地产做中介的朋友说过,有的地方实行的是两证合一,即房产证和土地证只发一个房产证,土地证不发到个人手中。拥有房产证就说明拥有该屋的所有权,其中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只要有房产证,可以凭房产证到房产核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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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不要私下买卖,农村宅基地买卖是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才能买的,不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变相买卖土地的行为,合同无效。一旦发生纠纷,土地使用权属于您的,但你需要偿还对方的出资。法律依据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如果双方都是本村村民,则宅基地过户到买方后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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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买卖但是不能过户。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房子的名字就一直是原房东的名字,这样的房子对买方是没有保障的,如果产权证只是暂时办理不下来的话,可以先办理公证,等产权证办理下来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种房子叫合同房买卖,买这种房子的话建议找大型的中介帮着办理会好些。扩展资料: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真的没有土地证。另一种是土地证掉了没有补办的。那么针对这两种情况我们看看房屋有房产证无土地证能不能交易,首先我们说说土地证掉了的情况能不能交易,一般对于土地证掉了的情况只需要补办一个就可以了。也能继续交易,有的可能还不用补办直接过户,因为相关部门有记录在案,所以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也能正常的交易。很多人对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定义不是很了解,其实只要了解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定义那么对于这个问题就非常的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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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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