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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证归哪个部门管?哪个部门能解决?

152****8774 | 2019-06-09 13:12:12

已有3个回答

  • 146****9079

    第一,农村办房产登记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5、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6、村民住房平面图。
    以上6条,**主要的是本村的户口证明和宅基地证明,因为这是办理农村房产登记证的基础,没有本村户口和宅基证明,就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基础条件。
    第二,农村办房产登记证的部门。
    1、乡镇上有乡镇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宅基地的使用及房屋建造情况,核实后,签字盖章。
    2、县级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由乡镇一级的土管部门发证。
    第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6-09 13:12:46
  • 134****1631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备注: 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6-09 13:12:39
  • 138****3757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没有房产证这一种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6-09 13:12:32

相关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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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应该由什么部门颁发;是由市(区)县级行政地的房管局才有权颁发::但办理是在市(区)县级行政地的房管局,设立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其它杨构、门门是无权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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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 房产证的定义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办理的材料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合同及**终补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夫妻双方)单身证明(若单身)房产证办理的流程1、确认开发商已经完成“初始登记”,可询问开发商。2、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这个也可以在开发商处询问去哪个部门领取。注: 这个填写完成后,需要盖 开发商的章。3、领取 测绘图。 有三种情况:1. 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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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部门: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具体流程一般程序(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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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以当时没有申请,现在房子建好了。要办房产证。找他们当官说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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