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新农村改造的房是小产权吗?新农村建设的房有什么区别吗?

141****5312 | 2019-06-12 07:40:39

已有4个回答

  • 143****2128

    商品房是缴纳了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可以在房管局做备案,办理出正规的房产证,可以买卖,抵押和转让的;
    城改房是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楼盘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较低。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
    新农村建设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是以村庄为单位建设的,类似于万人村。
    小产权房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是在乡政府或镇政府认可的情况下建的,只能允许拥有该集体土地户口的居民可以使用和买卖的,外村的户口居民是不能购买的,不能保证其权利,有一定的风险性。

    查看全文↓ 2019-06-12 07:41:14
  • 156****5788

     小产权无法过户。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查看全文↓ 2019-06-12 07:41:09
  • 156****9663

    如果是新农村建设,安置房还是集体土地房屋,那就是小产权房。如果是城中村产权,安置房是国有土地房屋,那就是大产权房。

    查看全文↓ 2019-06-12 07:41:05
  • 159****1751

    是的,现在对小产权房的普遍定义如下:

    1、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2、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

    查看全文↓ 2019-06-12 07:41:00

相关问题

  • 很多小产权房就是以新农村建设名义建设的,如果您是当地房子所在地当地村民是可以买的。小产权与大产权的区别是土地性质:大产权属于国有土地,也就是说大产权的房子开发商已经交了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售完房子后土地产权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如果国家拆迁赔偿是对每个业主。小产权产土地土地性质:属于当地村民共同所有的集体土地。如果拆迁赔偿按照法律只对户口在当地所有村民赔偿。小产权的房子要买就买现房,这样不会因为把钱交了正在建没入住的时候出问题,再是要卖规模大点的社区,如困拆迁牵扯的人口多国家和当地政府也不会胡来,法不责众,合谐社会稳定为大,如果拆迁肯定也会有赔偿,但赔偿金额肯定会比当地大产权房要少。至于小产权好不好卖要看您当地的小产权二手房市场怎么样,这个问题可以去当地二手房公司看看,他们二手房买卖成交量怎么样,如果当地二手房市场没什么小产权房买卖出手就难,如果二手房买卖市场活跃的话以后您再卖就没问题。小产权所谓的产权本都是房子开发单位或村镇发的房屋证明,也就他们出具一个证明这个房子是您的。小产权过户问题:小产权是可以过户的,需要到以前开具证明的单位换下业主名就行了,少则几百元,多则五千都可以接受,如果再多的话就是他们瞎要了。

    全部4个回答>
  •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全部3个回答>
  •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该新农村建设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则可以自由买卖,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则买卖房屋有一定的限制。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该新农村建设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则可以自由买卖,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则买卖房屋有一定的限制。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1.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收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七)其他必要材料。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不能脱离宅基地使用权单独存在,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和该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保持一致,房屋的产权人与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是一致的,不得分离。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物权形式,是一种带有身份性质的财产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目前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房。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时提交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转移登记的证明文件,可以避免集体土地上房屋违反规定私自流转,从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