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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品房车库都能买到吗?应该怎么办理呢?

147****0533 | 2019-06-12 08:43:41

已有4个回答

  • 138****9841

    如果没有产权或者有产权但将车库赠与了购房人,那么你购买后也是有风险的,一旦与购房人发生使用纠纷,你将可能落地一场空。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查看全文↓ 2019-06-12 08:45:11
  • 142****6899

    不一定啊。现在市内的新建设小区车位都是很“火”的,供不应求,并不是每一个新房都能对应一个车位,普遍是车位占房源的1/4---1/3左右,所以你想购买新房不一定能买到车位的。

    查看全文↓ 2019-06-12 08:44:58
  • 133****8027


    房地产交易中的面积纠纷一直备受关注,由于国家立法滞后,如何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
    积(销售面积),成了开发商和购房者扯也扯不清、理也理不顺的难题。为解决这个矛盾,
    使房地产交易中的建筑面积的计量、测算更加准确、规范,建设部房地产司于2002提3月
    下发了《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以
    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商品房的外墙墙体、斜面结构屋顶、不规则围护物、变形缝、
    非垂直墙体、楼梯下方空间、公共通道等部分是否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以及如何计入等问
    题进行了规定,试图给所有购房者一个惊喜和公正。但由于存在建筑面积定义不清、法规适
    用范围不明确等问题,笔者认为,如不加以明确的解释,《通知》的执行可能会导致房地产
    市场的某些混乱,破坏现有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引发一系列纠纷。
    一、建筑面积涉及到众多房地产行为,慎重增减意义重大
    按照国内外通行的学理解释,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是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
    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三项。其中,使用面积指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
    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在居住建筑中的使用面积称“居住面积”;辅助面积指建筑
    物各层平面中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作用所占净面积的总和,例如,楼梯、走道、厕所、厨
    房等;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建筑面积是众多房地产行为的重要计价标准之一,房屋建
    筑面积的计算绝不是仅仅为了进行房屋权属的登记,其作用是多方面的。建筑面积的增减关
    系到众多房地产行为的实施细节,牵涉到各方面的利益,制定、修改、废止建筑面积方面的
    法律、法规应当慎重,并应协调各方面的利益,统一相关法律规范。而《通知》却偏重从房
    屋权属登记的角度制定关于建筑面积的法律规范,未能协调好各种关系:
    1、建筑面积是城市规划与管理的基础。如规划中的建筑面积数、建筑面积与容积率
    城市高度、城市空间以及建筑物之间的间隔等关系都依据建筑面积来计算和控制。如果外墙
    面积、挑檐面积、坡顶面积的计算发生变化,与之相配套的规划、管理法规也应随之变更,
    否则,房地产规划与管理的难度将加大,某些实际操作甚至无法进行。
    2、建筑面积是目前现行法规中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重要计算依据。如果建筑面积的
    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怎样计算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基数就成了一个问题。按照《通知》规定,
    外墙有主墙之外的幕墙不计入建筑面积,斜面结构屋顶层高(高度)2.20米以下的部位不计
    入建筑面积,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超过底板水平投影
    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如果按照以上规定执行,这些不计入建筑面积,但占用了土地和空
    间的外墙、斜面结构屋顶、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等是否也不应该收取土地出让金呢?但现
    实生活中,这些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还在收取,这样就会出现一种怪现象:被收取了土
    地出让金的部分却不能计算为房屋权属的面积,土地拍卖因此必然会出现矛盾。此外,市政
    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四源费的收取标准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的标准是一致的,按照《通知》
    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同样要交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四源费,这部分费用的计量标准是
    什么呢?
    3、传统的建设施工招投标是以建筑面积作为计算定额依据的。新的定额以工程量单价
    计算也离不开建筑面积做基数。如果按《通知》的规定计算建筑面积,那么这些工程量则无
    法列入计价取费基数。但这些工程却必须用建筑材料和施工时来完成,增加了开发商与施工
    建设单位之间的纠纷。施工单位绝不会白干活的,而收费的依据又如何计算就必然成了矛盾
    的焦点。
    4、购房者在购房时希望摊入计价的建筑面积越少越好,但这并不能解决纠纷与合理性
    问题,因为当政府硬性规定的可分摊面积项目减少时,商品房交易的单价必然会提高,开发
    商是不会为购房者支付成本的,这些成本**终也还会由购房者承担。《通知》试图通过硬性
    文件规定而减少计算中的纠纷,这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商品房的面积不是由开发商自行
    计算测量的,现实生活中,商品房销售前的面积预测是第三者做的,竣工后的面积测量也是
    第三者做的。因此,实际上,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要求的是一个公正平等、可实际操作的测
    量方式。

    查看全文↓ 2019-06-12 08:44:42
  • 137****9449

    常情况下,商品房的地下车库开发商是有权出售的,业主商品房的产权内容不包括地下车库。 
      ‍开发商在进行的车库销售时应优先买给本小区住户.有剩余,可以卖给别的住户。

      对地下车库的权属问题,实际中要区分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地下车库是合法建筑,在没有违反其他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购房合同对此有约定的就依约定确权。
      2、如果地下车库已算进公摊面积,则由分担这些公摊面积的业主所共有
      3、没有列入公摊面积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4、但须对外开放,业主享有优先购买和租用权。
      5、至于地上停车位是谁都不可以出售的

    查看全文↓ 2019-06-12 08:44:11

相关问题

  • 这个要看**初的约定,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条款,毕竟车库现在大家都是很关心的,

    全部3个回答>
  • 1、购房建筑面积(即开发商自称的销售面积)≠使用面积。作为购房者,你要分摊小区内公用建筑的面积。2、具体来说,购房面积(单元房内的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公用建筑的面积3、应分摊的公用建筑的面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面积+单元与公用建筑面积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全部5个回答>
  • 因此,开发商将有独立使用空间且已出售的机动车车库计入公摊面积是不正确的。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如何计算公摊建筑面积呢?依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规则》的规定,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其中: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两积之和,得到建筑物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鉴于公摊建筑面积测量、计算比较复杂,建议你请专业人士帮助。  现实生活中,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难以核实实测面积(特别是公摊面积)的特点,将不应纳入公摊面积的项目纳入公摊面积,从而达到让购房者多交房款的目的。  在此,缘分问问提醒,1.在购房时了解一下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掌握一些与公摊面积有关的基本知识。2.购房者拿到房屋钥匙后,若怀疑开发商提供的面积数据,可以委托其他具有房屋测量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重新测量。测绘费用相对于单个购房者来说是金额较大的,但如果业主集体委托,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很少。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建议业主联合起来委托测绘。3.要是开发商把不应摊的面积算入公摊面积,协商不成时,购房者既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当然,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仲裁处理,就应当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全部5个回答>
  • 所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公摊面积如何区分?目前我国尚无法律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现在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怎么摊?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过小,则影响居住的舒适度。那么公摊面积如何摊才算合理?目前有一个可以用来考量的概念,即住宅楼公摊系数。住宅楼公摊系数计算方法为:需要公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除以参加公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然后用各单元参加公摊的建筑面积乘以分摊系数,就可以得出各套房屋的公摊面积。其中,需要公摊的面积要由产权部门测绘队实地测量。一般来说,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公摊面积。高层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而多层的公摊系数则在0.11~0.16之间。不过,每个楼盘,甚至一个楼盘各幢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实地测量,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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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库税费,主要和商铺的税费是一样,主要是看征收盈利部分的!1.差额营业税(卖出价-买入价乘以5.65%);2.土地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当年买进的契税-差额营业税-折旧费《每年房价的百分之五》乘以30%,若赚的钱超过房价的50%,那就乘以40%);3.个调税(卖出价-买入价-差额营业税-当年的契税-土地增值税乘以20%)。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