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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证明需要离婚协议吗? 问:我名下无房,有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

151****7337 | 2019-06-12 09:05:34

已有4个回答

  • 146****2251

    您好,如果房产进行分割,那就要出示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如果产权没有变动,当然不需要,望能帮助到您,请采纳。

    查看全文↓ 2019-06-12 09:05:52
  • 146****9193

    你去律伴这,找律师问下,看有没有啥办法可以帮您维权的,反正问不需费

    查看全文↓ 2019-06-12 09:05:47
  • 156****404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同时,该条第(一)关于“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也就是说,即便是没有产权证,税务部门仍可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来确定该房的购房时间,也可就此确定您是否名下有此房屋。当然,如果您认为税务局的行为已经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另外,根据目前房贷政策,如首套房的贷款还清,还是可以认定为首套房的。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查看全文↓ 2019-06-12 09:05:44
  • 145****3687

    6月4日,经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管部门协商,群众反映的无法开具“无房证明”问题已得到解决,**快本周内南京市民即可凭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凭证开具证明。

    此前有媒体报道,根据南京市公积金新规,从6月份开始,名下无房租房者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少市民发现,享受这一政策利好必须开具“无房证明”,但房管部门针对市民的个人业务只有查询名下房产套数和开具首套房证明两项,目前尚无部门可开具此项证明,导致“政策悬空”。“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随即以“南京市政服务大BAG(系统漏洞)”为题进行报道,引起网友热议。

    6月4日下午,南京市政府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回应:经多个部门协商,**快下周一起,申请提公积金付房租的市民可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凭证,再到房产档案馆开具“无房证明”。今后公积金中心将与房管部门实现信息联网,届时可直接内部查询办理。

    根据新规,本月起,连续缴存满公积金3个月、名下无房且租房自住的南京市民,夫妻双方每月**多可提取18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租房的,只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公租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即可办理。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集中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6-12 09:05:39

相关问题

  • 无房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去本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具体如下: 1,在开无房证明,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去当地房管局开无房证明,50元一张。 2,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受理的时间受到计算机程序和同名人多少的影响,但都是当时办结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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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申请人只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便可在就近的各区房地产档案对外服务点办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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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的房管局开具,或者是购房所在地开具,看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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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限购令的背景下,外地人买房需要开具无房证明。有些购房人,为了享受首套住房的契税优惠,也需要开具无房证明。无房证明怎么开,无房证明去哪里开,成为摆在购房者面前的一个问题。

    全部5个回答>
  • 首套房的话需要办理无房证明,两个人名字就连个都得办理无房证明。首套房契税按1.5%计算。超过144平米才不管第几套房都按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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