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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车位可以买卖吗?该怎么交易呢?

143****8851 | 2019-06-12 1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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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1018

    确认了开发商对车位拥有产权后,还有第二个问题需要确认:
    市场上赠送的车位分为两种,一种赠送的是产权车位,另一种赠送的则是车位的70年使用权。购房送车位,不等于开发商送的车位均为产权车位。还有部分开发商赠送的只是车位的使用权。
    如果是产权车位,需要签订购车位合同,其中合同中车位的费用,正常标注,但是读者购房合同中的价格将车位这一部分价格减去。因为房子和车位都属于不动产,即使开发商将房子和车位捆绑销售,或者是购房者主动选择购买车位,购房者都必须签订两份独立的合同,房子归房子,车位归车位,所有的流程是完全独立的。
    一般情况下是分开交易的,必须签订两份独立的合同才行。而如果赠送车位的使用权一般签订协议,而且赠送的车位大多属于无产权车位。
    产权车位与车位使用权的不同之处在于产权车位与房屋一样,拥有产权,可以自由转让、出售。而车位使用权的转让需要楼盘的物业公司介入,一般只能在本小区内转让,转让费用较产权车位偏低。
    车位性质与买卖与否如何看?
    以下两种车位不能买卖或获得产权:一、占用小区内部道路或其他场地,以划线和编号的方式确定的车位;二、地下人防工程改造的车位。
    能够买卖和获得产权的车位一般也有两种:一、地面集中停车区域,开发商已经获得规划许可的车库,但占用公摊面积的除外;二、地下停车库,也是获得了规划许可,不占用公摊面积。
    PS:送产权车位,车位虽然属于赠送形式,但是,依旧需要按照产权车位一样,需要交纳契税等其他相关费用。

    查看全文↓ 2019-06-12 12:45:34
  • 152****9735

    如果没有产权或者有产权但将车库赠与了购房人,那么你购买后也是有风险的,一旦与购房人发生使用纠纷,你将可能落地一场空。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查看全文↓ 2019-06-12 12:45:24
  • 155****3707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查看全文↓ 2019-06-12 12:45:10

相关问题

  • 通常不可以的,具体看是否有产权,如果有产权就可以买卖,如果没有产权就不可以买卖的。

    全部3个回答>
  • 首先,有必要先探讨一下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归属问题。住宅小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间和范围,停车位是其重要配套设施。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权属,依法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位,开发时规划为停车场地并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的,且建设费用未列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出售给购房人,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二是住宅小区的地上或地下停车位及用于临时停车的过道等,如果建设费已经列入开发成本或分摊面积之中,也就是开发商已从售楼款中收回了停车位的建设费用,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其租金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分配。第一种情况车位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属于产权人,尚未出售的停车位收益应属于开发公司。第二种情况中,由于停车位权益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出售停车位的长期使用权。停车位的收益,应由物管公司收取并用于补充维修基金、物管等费用,以表明其业主群体的共同共有性质。其次,要明确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法律性质。住宅小区的停车位一般来说,依当时规划和批准,是供小区内全体业主停车之用的,自然是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之一,也是整个建筑物的公共使用部分。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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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库可以单独出售,这个没有问题,产权登记是在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只有税收这一块是按照商业走的,去过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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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自住型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 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定: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如有疑问请追问,如果满意请及时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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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自住房各地方不同,下面以北京为例: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  1、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注: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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