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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房合同可以换名字吗?具体要注意什么事项?

153****6859 | 2019-06-12 15:36:18

已有4个回答

  • 151****8072

    房产证还没办理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同意完全可以去更名。但是开发商一般不同意除非送礼或者有关系,但也不一定,有的开发商是允许的,你们又不是买卖应该没有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6-12 15:36:54
  • 152****9156

    你好:现在可以改(更改购房合同),但如果涉及到贷款的话,必须要提供单位收入证明,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才能办理贷款。
    房管局备案后再改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要交钱的),房证是谁的名字就属于他名下的房产(但不见得是他一人所有)。

    查看全文↓ 2019-06-12 15:36:45
  • 153****6721

    商品房购房合同可以改名字,但是要分情况:合同没有备案可以改名字,合同已经备案的话不能更名。合同没有备案更名的流程如下:
    1、需要先办理好原购房者名字的房权证,之后按照二手房的交易程序办理买卖过户。
    2、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总证复印件、土地手续、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发票、无房证明(首次买房),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之后带着测绘图、评估报告和上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领取契税单。
    4、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房权证,房管部门受理后审批、下证,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权证。
    5、和买方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手续、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无房证明(首次买房)、原来的契税单、营业税单等,一起到房管部门按二手房交易的程序办理过户更名。

    查看全文↓ 2019-06-12 15:36:39
  • 131****8701

    假如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依据公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钱工作的意见》中:制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置的未完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完工托付、预购人获得房屋一切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一切权申请人与注销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分歧的,房屋权属注销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注销手续。
    ”因而,合同备案后不能经过更名来停止买卖。

    查看全文↓ 2019-06-12 15:36:32

相关问题

  • 原则上购房合同签订后是不能变更的,房管部门就是通过不允许变更达到炒房的监管目的,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报到房管部门备案,可能房管局没有监管的依据,若想变更可能只通过销售房产的开发公司办理,但是必须与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协商同意,由你和想变更的购房人共同去开发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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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注意是否标明各居室、客厅、厕所的面积;所购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的材料、品牌和型号是否确定。(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仍不够详细,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内容规定在补充协议中。协议内容应该公正,双方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应当注意的是,有的开发商事前已拟好了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多是按开发商单方面意愿拟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内容,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注意补充条款是否与正式合同相抵触,对不同意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也可以提出。因为任何合同在正式签订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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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变更户主与原户主是直系亲属的,可以更改名字。 是其他关系的不得变更:国家为了打击房屋买受人、房地产商与他人勾结避税——逃避二手房交易应缴纳的税款,要求房管局已备案购房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已缴纳过契税等税费)的不得再更改户主姓名,但是房屋买受人(户主)与拟变更人是直系亲属的此种情况下可以变更。 另,无论购房合同是否经房管局备案,只要是变更,必须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因其是经备案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基于此种情况开发商可能会要求你缴纳诸如“手续费”“变更费”“改名费”等费用。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只要张女士和开发商以及张女士的儿子、儿媳妇协商一致,购房合同是可以变更的。经过西善桥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协调,开发商**终答应为张女士变更购房合同姓名。 不过,在这里也要提醒,如果开发商拿购房合同去房产局做了房屋登记备案,更名是比较麻烦的,也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因此消协提醒大家,买房不是小事,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买房人还是要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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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合同的条款要注意:1、购买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2、购买的楼层和面积3、购买的单价和总价3、交房时间4、装修标准和外墙标准5、临时管理规约(这个是临时物业管理协议。里面应该写有物业管理费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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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验证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应该是交房时候的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必须齐全才能签,尤其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不全,可能办不了产权证和土地证!2.开发商应该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这个你都要在签商品房合同前提前索取,回去研究!开发商都是应该提供给你的,网上也是都有的!如果签的合同有出入,一定要问清!特别是其中关于面积变化的约定!3.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房款或**款、代收契税、维修基金、委托公证费,这些都是合理的费用,不要矫情了,老实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多退少补!另外还有合同公证费,则是可以选择,不是强制性的,建议缴纳!4.签订合同时要核实房号、名字、身份证号是否无误!空白处都要划掉!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曾有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的事例。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5.签订合同时,**好合同上甲方处和骑缝处要有开发商的公章,防止开发商偷换合同内容!注意交工标准,尽量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6.如果对合同不满意,需要修改,一定要给开发商发律师函,必须马上给予书面回应,否则后果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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