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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需要提供哪些证书?有什么作用吗?

158****8510 | 2019-06-13 13:56:03

已有5个回答

  • 147****3264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 《竣工验收备案表》 ――**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 实测面积登记表
    特别提示:
    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
    3.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4.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5. 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
    6.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查看全文↓ 2019-06-13 13:57:46
  • 152****3734

    交房时开发商要出示什么证件和证书.
    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同时要求,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是否是开发商发了入住通知就算交楼了呢?当然不是,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查看全文↓ 2019-06-13 13:56:41
  • 134****7236

    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的“五证”,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看实际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
    根据《物权法》相关条款: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集体土地和耕地是不容许随意改变其性质、违法出租、买卖和搞房地产开发的。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以上“四证”,该项目用地和建筑就是违法的。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
    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所填写的“购房合同、内部协议”等都是无效的。
    “五证”中**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购房者填写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购房合同第八条注明: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提供“两书一表”时还要同时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尤其是《消防验收备案表》一栏是否通过。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6-13 13:56:33
  • 133****1112

    你指的是新建住宅吧?要有当地房管局或建交委颁发的《新建住宅入住许可证》,证明该小区可以住人了。在颁布该证时,政府自然会审核与此相关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例如规划验收通过的文件等。所以不必刻意要求开发商须提供几证才行,那是很业余的。结果比过程更重要。 附带说句,交房时要查看到房屋测绘资料,了解已购住房的实测面积数,与开发商结算总房款时要用到。

    查看全文↓ 2019-06-13 13:56:19
  • 156****7508

    交房时开发商应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并向收房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查看全文↓ 2019-06-13 13:56:12

相关问题

  • 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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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验收合格就行,开发商开发楼盘,是在约定日前交付就行,所以能提早交付就更好了。不一定非要到约定日那天才交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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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没有及时交付,购房者也有权利进行索要。同时《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也是必须要提供的资料并且在报备表上的任何一项,都需要在相关的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所有手续完善,购房者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的验收房屋,否则楼盘属于违规操作,不能够入住也无法保障自身的切实利益。  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表格,不仅是对开发商以及所建设楼盘的质量起到了检查的作用,同时在日后如果出现了楼房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同时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开发商在交房时所提供的各项证件和说明书必须是原件,而不是复印件。进行验收新房的过程当中,也可以邀请专门的验收公司协助帮忙。

  • 交房要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主要需要带四个证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婚姻证明。还需要携带照片(1寸或2寸)、买房发票收据、贷款合同及首套房证明。建议全部准备好,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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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交房开发商需要提供:1、新房鉴定报告:开发商需出具新房鉴定报告,该报告由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确认新房质量符合开发商承诺的质量要求。2、房屋交付单据:开发商需出具房屋交付单据,该单据明确标明新房的信息,包括房屋交付时间、地址、房屋面积、购房价格等。3、政府批文:开发商需提供政府批文,证明新房符合当地的房屋建设标准以及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4、装修材料证明:开发商需提供装修材料证明,证明新房使用的装修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5、住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需提供住房预售许可证,证明其符合当地住房预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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