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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翻建需要哪些手续?谁能说说呢?

148****8848 | 2019-06-14 08:49:41

已有3个回答

  • 156****0464

    旧房子重建,需要办理规划和建设手续。
    先写出申请,然后找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取得规划手续后,现办理施工建设手续,然后就可以开工建设了。
    完工后,就可以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了。

    查看全文↓ 2019-06-14 08:50:10
  • 158****9218

    翻建房屋手续办理程序流程图
    一、村委会审核签字
    1、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实地审核并签字;
    二、乡(镇)政府审核签字
    1.建设站实地调查;
    2乡(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规划分局审核、建设站受理
    1、建设站受理并核发《翻建住宅申请表》;
    2、绘制规划红线图纸;
    3、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站办理完毕报送规划分局;
    四、规划分局审核受理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五、建设局审核
    1、审核建房户建房手续;
    2、收取配套费

    查看全文↓ 2019-06-14 08:50:04
  • 133****2097

    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例如,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因此,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其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
    二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对于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6-14 08: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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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查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规则中规定了哪些构件该计算建筑面积,哪些构件不该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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