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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购房财政补贴延期吗?请问有网友帮忙解释下么?

138****1586 | 2019-06-15 17:14:47

已有3个回答

  • 143****6235

    浙江宁波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宁波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
    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对同一房屋,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任选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查看全文↓ 2019-06-15 17:15:32
  • 142****6557

    福建晋江从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家庭)购买144㎡以下(含)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

    查看全文↓ 2019-06-15 17:15:27
  • 135****8457

    杭州市富阳区的全日制硕士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技师执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3%,**多不超过5万元;
    全日制博士学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10%,**多不超过15万元;
    **高级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专家人才或一次性补助80万元。

    查看全文↓ 2019-06-15 17:15:21

相关问题

  • 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2014年5月国家出台取消农业户口的政策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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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农民进城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3-5万元,也就是这样标准了。2、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2014年5月国家出台计划取消农业户口的意见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3、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费用,具体要咨询当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国务院于2014前7月29日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条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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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合同就可以贷款了。按揭买期房都是用合同办贷款。二手房要先办出房产证再过户再贷款。有房本了才可以去信用社和招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只有合同是办理不了抵押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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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户口买房补贴在国家财政层面是没有的,所以也不存在有多少的问题。对于现存及曾经存在过的农村户口买房补贴政策1、农民进城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3-5万元,也就是这样标准了,但这并不是什么买房补贴,而是你失去农村土地权益的补偿。2、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但在2014年5月国家出台计划取消农业户口的意见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3、可能一些房屋小区促销或地方政府为了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费用,具体要咨询当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如果当地有过行补贴的话,购房人需持身份证件、银行帐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县房管部门发放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向县住建局房管所申请财政购房补贴款项,县住建局汇总审核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购房补贴款项,由县财政局审核拨付款项,再由县住建局统一组织发放购房补贴。国务院于2014前7月29日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条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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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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