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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房能随便买卖吗?农村房屋能不能买卖 可以买卖农村房屋吗?

136****2094 | 2019-06-20 14:52:10

已有3个回答

  • 145****8935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
    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查看全文↓ 2019-06-20 14:53:06
  • 146****1490

    根据你的陈述,回答如下: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附:
    见证人声明
    见证人声明如下:
    1、见证人与甲乙双方同为 集体组织成员;
    2、见证人与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就本房屋买卖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
    3、本合同经我们见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不存在胁迫、暴力强迫等违法情况,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本合同在2011年 月 日在 家中签订,现场参与人员有甲方、乙方和见证人总计四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查看全文↓ 2019-06-20 14:52:54
  • 146****3715

    可以、但是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不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及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如果允许农村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将导致该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这样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身份限制的规定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农民的房屋允许自由买卖,就是将与房屋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连同房屋一同出卖了,这实质上就是对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因而违反了该条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便用证和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9-06-20 14:52:28

相关问题

  • 不仅要结合上面农村房屋买卖的情况,还需要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故而其处置情况应该有以下几方面:1、如果是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即根据上文分出来的三种情况,在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该成员通过申请宅基地的方式一般是不会被允许的,因为这违反了一户一处宅基地的规定;而对于第三种情况,则通过法定的程序可以依法申请得到一处宅基地。然而,这是不是代表着集体组织内的成员不能购买宅基地了呢?并非如此。尽管法律规定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并不妨碍村民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只要售房者自己有其他住处,并且双方达成合意,宅基地是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的。2、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购买宅基地建房,则是不允许的。众所周知,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上市自由交易,而集体土地则只能是组织内部成员所有。集体组织外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即便已经购买,一旦将来农民反悔,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法院是肯定会作出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的。综上所述,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而定。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一般是可以转让买卖的,而对于集体组织外部成员,想购买农村宅基地则是不允许的或者说风险非常大的。故而,提醒广大购房者注意这个问题,近年来已有很多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被判无效的案例,相信能给大家一个明确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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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龙湾区村民,1995年经村委会同意,以我父亲名义买下了同村的两个叔叔的一间宅基地及老屋,所立的协议书上有村委会盖印,买房过程中,几个村干部作为见证人签字,如今买房款早已付清,房屋早已翻建,但由于这期间我市农村宅基地政策几经变化,过户手续异常繁杂,至今房子的过户手续还没办好,现如今我父亲已过世,母亲还健在,目前该房产只能办转给我母亲名下了,请问原来有我父亲名字(买方)的协议书还有用吗?我母亲有必要与卖方重新签写协议书吗?对方如不肯再签怎么办?请问法律有这方面的协议书继承履行的规定吗?如对方借此机会变卦我们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首先,这是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农村房屋为交易常态,是中国广大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他们可以购买别家的旧宅基地或者购买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其他用房用来建造房屋,因此该买卖协议依法认定有效。房屋产权未办理过户是由于政策原因,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影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其次,你的母亲没有必要与出卖方重新签订买卖协议,依据先前的房屋买卖协议,你父母亲依法已经取得该房屋的实际物权。  再次,对方如果认为该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借此变卦,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定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如果有造成你的损失,可以一并主张。协议没有继承履行一说,除非该协议中明确约定涉及到继承人的相关权益且经过继承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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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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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协议部分有效,即房子可以买卖,地基不能买卖。你爸爸可得到卖房价款,但是以后不能再在村里申请宅基地盖房。同村买房的农民可以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但是假若该买卖房屋灭失后,他不能依此灭失房屋重新申请宅基地,而只能依照村里一户一房的原则申请一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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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农村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不能上市买卖的,只能在同一个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中买卖,其他人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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