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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没阳光可以告开发商吗?房子前建筑物遮挡阳光,可以让开发商补偿吗?

152****8857 | 2019-06-20 23:44:57

已有3个回答

  • 134****4743

    一般每天阳光照射的时间是国家规定的,在北方,至少保证一楼的住户在“大寒日”这天,的日照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
    其它平均4小时左右,如开发商按照以上赔偿属合理范围。你家被挡了的话可从“居民视线权"方面着手提起赔偿要求,也可提起诉讼请求合法权益。

    查看全文↓ 2019-06-20 23:45:35
  • 142****59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查看全文↓ 2019-06-20 23:45:30
  • 152****3112

    这里主要是侵害了您的采光权,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之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由于对采光权的侵害不仅体现在对物权的侵害上,还可能导致健康权、身体权、人格权以及其他权利的被侵害,因此,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
    如果对方的建筑依据上述《物权法》和《规范》的确影响了你家的正常采光,那么是就应当赔偿,你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查看全文↓ 2019-06-20 23:45:20

相关问题

  • 这里主要是侵害了您的采光权,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之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由于对采光权的侵害不仅体现在对物权的侵害上,还可能导致健康权、身体权、人格权以及其他权利的被侵害,因此,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如果对方的建筑依据上述《物权法》和《规范》的确影响了你家的正常采光,那么是就应当赔偿,你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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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砌房子按规定留了间距,但是还是没有阳光,这就没有办法了。采风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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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妙计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采光效果不好,根本原因是窗户小、朝向不好、房子与房子之间间隔太小等原因导致光源不够。这时候,你可以采用大大地落地窗户增大光源,从源头上彻底解决采光差的问题。妙计二:凿壁借光,创造光源西汉匡衡为了能勤学苦读,通过凿壁借光的方法借用隔壁家的烛光。那么我们现在的户型当中有很多小黑屋,完全没有光源,这时候,我们便可以学古人凿壁借用大自然的光线。但是要注意了,并不是所有的墙壁都可以被凿开,视情况而定。两种情况的墙壁不能砸:一、若墙壁的另一边是隔壁家的,不能凿;二、房屋主体结构不能凿,不要光没借到,反而把房子弄垮了。实在不行,别忘了**简单的借光工具¬——各种漂亮的灯!只要有电源,灯在哪儿,哪儿就明亮。而且灯具不仅操作简单,还经济实惠,**重要的是效果显著!妙计三:镜面反射,增强光线镜子可以反光,巧妙借用这个原理,不仅可以让房间变得更亮,就连潜在几十米水下的潜水艇都能看到水面的画面。除了镜子,还有镜面玻璃、钢化瓷砖、不锈钢,甚至一些墙纸都有反光的作用。妙计四:浅色墙面,显得更明亮去看看低楼层的户型装修,你会发现大多数业主喜欢刷浅色或者纯白色的墙面。那是因为低楼层采光效果差,浅色墙面能让室内显得更明亮。另外,各种浅色家具,装饰品也有类似的作用。妙计五:开放格局,给光线让道再不好的采光,总有一两个相对较好的光源。这时候,室内装修可以尽量少一些隔断墙、隔断柜、高大家具之类的,如果你喜欢,可以装修成开放式格局,让室内光线畅通无阻。实在不喜欢,你也可以采用镂空架,或者透光玻璃门等方式进行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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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许可载明的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确需要变更的,应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条例还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规划使用性质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使用性质,并自改变使用性质之日起,处改变使用性质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罚款;逾期不恢复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擅自变更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造型、色彩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将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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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2年来未按合同约定为我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可以要求违约赔偿。开发商将出售的商铺进行贷款抵押,应该尽快撤销抵押,但不属于商业欺诈或合同欺诈,也不能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可以要求适当赔偿或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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