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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吗?清楚的能否都说下哈?

138****2200 | 2019-06-22 11:02:36

已有3个回答

  • 158****2443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查看全文↓ 2019-06-22 11:03:04
  • 141****1922

    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6-22 11:02:57
  • 134****0419

    可以。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6-22 11:02:49

相关问题

  • 其关键问题是,户口的迁出和迁入有前后关系,即必须是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之后,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否则,即使产权属于自己,但仍有可能会面临由于房中仍有户口未能及时迁出而无法办理迁入手续的尴尬局面,这样就不能及时为子女办理入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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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小孩的户口在您这套房子所在的地段**就可以直接入学了,但是您说只有购房合同的话也就表明了您还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自然您孩子的户口是没有转到该物业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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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需持身份证件、银行帐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县房管部门发放《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向县住建局房管所申请财政购房补贴款项县住建局汇总审核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购房补贴款项由县财政局审核拨付款项再由县住建局统组织发放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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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完按揭,发展商将业主的房产证抵押给银行,银行将钱汇给发展商,这时发展商就应该给业主发票,业主一般在办理完按揭半年后就可拿到发票。如果业主在办理完按揭业务后,发展商没有出具发票,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依法索要发票,如果发展商执意不开发票,业主可以及时将详细情况写明,连同能证明自己已经取得贷款权利的相关资料(如收据、二联单、合同等)寄往市地税局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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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落户手续: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购房落户手续。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落户手续。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落户手续。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购房落户手续。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购房落户手续。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购房落户手续。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购房落户手续。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购房落户手续。9、填写《入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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