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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一手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53****7047 | 2019-06-27 09:42:54

已有4个回答

  • 134****2164

    每个地区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都不同,以西安市为例: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收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3、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90元/平方米

    查看全文↓ 2019-06-27 09:43:38
  • 133****0655

    房屋契税应在签订购买合同后,办理房产证前缴纳。

    维修资金在办理入住手续前缴纳即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

    查看全文↓ 2019-06-27 09:43:29
  • 145****0586

    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10天即要缴纳。而根据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
    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是要缴纳滞纳金。相信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很关心,一般是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去审批缴纳契税,一般的顺序是购房-交**-办理贷款-贷款审批-审批合格-进入交房流程。
    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发商打电话让你去交房,这时候需要去审批交契税。如果不是个人购房,还需要交纳印花税,开始交房了,这时候一般会把钥匙给你,并且一个月之内办妥,并不是很催,交完契税之后别的费用几乎没有了,除非你是全款才需要自己办理不动产产权证
    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下,契税的费用是总金额的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查看全文↓ 2019-06-27 09:43:17
  • 134****8529

    1、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由购房者交纳。购房者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维修基金。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由买卖双方共同负担。其中售房单位出大头,要从售房款中按多层住宅20%、高层住宅 30%的比例划拨维修基金;职工个人出小头,按购房款当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价2%的比例交纳。
      2、此项基金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由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代管。住宅小区成立管委会后,市小区办便将住宅维修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存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待公有住房售后成立管委会,再将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
      4、管委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局审核后划拨;管委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管委会审定后实施。
      5、维修基金不足时,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市房地局批准,可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
      6、如业主所住房屋因拆迁或意外失火无法居住,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将维修基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交纳比例退还给业主。如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其结余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查看全文↓ 2019-06-27 09:43:09

相关问题

  • 房屋维修基金,初建时,由房管局作为发起人,以房管局的名义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买卖双方都要向该账户里交钱(称为维修基金初次归集)。等到业委会成立后,业委会以自己的名义重新设立账户,房管局会将原先专用账户里的资金整体转移至新账户里。以后该账户资金由业委会管理,管理制度由房管局制定。购房人在办理小产证时,应缴纳属于购房人缴纳的那部分维修基金。许多小业主习惯让开发商代办房产证,就把自己该交的这钱给了开发商,委托它去“跑腿”代缴。由此可见,维修基金既不是交给房管局的,也不是交给开发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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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基金是存入指定的专项账户当中,有的是由小区管理办公室所代管,或者是交由物业企业进行代管。主要为了应对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以及相关的公共设备维修和保养,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过户之前就需要缴纳相关的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按照比例进行收取。公共基金只能用做住宅的供应部分,而且在使用的过程当中需要全体业主的同意。如果需要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时候,会由住房单位或者是售房单位提出使用的计划,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之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实施,当然如果在剧毒过程中发生拆迁或者是由于一些意外无法居住,公共维修基金是会退还给业主的,但如果是由于买卖房屋而转让了房屋所有权,那么剩余的维修基金会直接转移到新的房屋所有权人身上。对于维修基金来说,是在房屋交易过程当中必须要较大的一部分钱款。

  •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1)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2)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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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是在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备案的时候交纳的,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纳的。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全部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经发现,将以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处置。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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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房产局交纳维修基金,房产局会给您开具统一专项维修基金发票。但是,目前不少房地产商或物业公司在交楼时都代收公共维修金,为了确保开发商有将这笔钱上缴,您应该到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查你的公共维修基金是否交了。当然,开发商代收这笔费用,也是应该将正式发票交到购房者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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