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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改地址怎么处理?能不能说说情况呢?

147****0950 | 2019-06-27 11:53:37

已有3个回答

  • 135****1216

    为了便于房屋交易买卖,如果你所在的地区或者楼排幢号发生了变化,**好及时更改房产证上的地名坐落,而且手续办理也是相当方便的。
    产权人只要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经地名管理部门核发的门牌证复印件(校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到市房管局房产办证大厅,就能直接变更,并可当场办结(门牌证可向所在地区的地名办领取)。
    若产权人是已婚的,经夫妻双方协商同意后,同时提供产权变更为夫妻共有的报告、身份证明及结婚证明复印件(夫妻共同到场并校对原件),然后经12个工作日,房管部门为其配偶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如果产权人本人不便来办理房产证上的房屋坐落变更,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将身份证、房产证、门牌证原件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前往办理即可。

    查看全文↓ 2019-06-27 11:54:12
  • 145****7975

    房屋的地名发生变化,除为了规范统一地名管理外,主要是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产生的客观现象,目前全市各区都有此类情况。
    但市民可放心的是,房屋所在地地名发生变化后,不作相应地名变更的房产证仍然有效。因为房管部门对于房屋产权的管理,不仅仅是对单一的地名坐落管理,还包括对房屋的权属、地号、状况和产籍的管理。
    一套房屋可能会产生前后几个地名,但其地号是唯一的。

    查看全文↓ 2019-06-27 11:54:06
  • 147****9511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房屋坐落的衔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
    (5)其他相关文件。

    查看全文↓ 2019-06-27 11: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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