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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集体土地自建房可以吗?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能拍卖吗?

156****9267 | 2019-06-27 12:04:17

已有4个回答

  • 138****3935

    两种情况:
    1、如果是私人宅基地的自建房,只能由本村人买卖;
    2、如果是村民委员会下属的集体公产房,在向当地信用社抵押借款后无法归还后,由信用社提请法院可以进行拍卖。

    查看全文↓ 2019-06-27 12:05:32
  • 136****3007

    不能。
    农村土地现在分了三类,
    一种是集体土地,也可以说是村委的土地;可以搞村产业,也可以承包,也可以建设房产,但是归属村集体,不管你,住就是了,要管随时给你拆了。没不动产证的房产是不受保护的。
    一类是:耕地,不用说了,现在保护耕地的要求很高,你敢建房,就敢给你拆了;
    三类是宅基地:这类就是给老百姓建房用的,可以领宅基地证(现在马上改不动产证了)
    土地确权应该全国都已经搞完了。为了保护耕地,再者就是想办法解决“空心村”的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6-27 12:05:27
  • 133****0616

    农村自建房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自建房抵押贷款需要以下条件:
    1、所建住房仅限于大、中城市城区或县(市)政府所在建制镇城区,或省级政府认定的重点城镇;
    2、建房所占用土地用出使得方式取得,借钱方已全额缴清土地出使得金,并已以借钱方个人名义独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3、土地出使得时间不能多于2年才能申请抵押贷款。
    4、自建房已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明。此外,贷款额度各地区规定有所不同,需向各地区银行征询以后能确定。自建房抵押贷款手续:自建房抵押所需的手续包括: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工程预算书,所购材料发票收据、用于抵押的房产证、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借钱方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抵押物评估报告、借钱方双方收入证明、借钱方存折复印件、抵押权证得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等。

    查看全文↓ 2019-06-27 12:05:22
  • 145****6529

    法院可以拍卖,但是会告知买假该房无房产证
    1、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也可以进行拍卖。

    2、法院在拍卖前,应当告知竞拍人该房屋没有房产证的事实,及法律风险。如果竞拍人愿意承受的,可以参加竞拍。竞拍成功后,法院以房屋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房产证的办理事宜,不能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竞拍人是可以竞拍没有房产证房子的,如果房屋是不具备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查看全文↓ 2019-06-27 12: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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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的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集体土地建房是否可以办房产证取决于实际情况,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的,可以依法申请房屋登记,但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参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参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全部4个回答>
  • 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土地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流转(集体用地不能讲转让)必须要符合3个条件:1.流转双方要是本村村民;2流转双方都具备股权证(享受本村福利待遇);3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一户一宅”即具有本村常住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对夫妇为主要成员组成的家庭;无直系亲属的单身;二个以上成员的家庭,其中至少一人已成年。另外规定夫妻户口不得分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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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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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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