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什么叫购房预告?有人知道吗?

141****1207 | 2019-06-27 15:21:51

已有5个回答

  • 132****6568

    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一个新的制度,它保护的是买受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买受人)的同意而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该制度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卖方一房两卖而导致前面买受人的权利可能遭受损害。
    若真正实现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应尽快到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6-27 15:22:52
  • 154****7385

    物权法原文是: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本条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因此只要你的房屋没有买卖,就应该不会涉及预告登记.这对你而言无利好和利坏.

    查看全文↓ 2019-06-27 15:22:35
  • 144****6049

    1、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2、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3、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查看全文↓ 2019-06-27 15:22:29
  • 155****5809

    预告登记的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

    根据《物权法》第20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屋登记办法》第68条相应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该条规定在技术上使得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而对房屋进行的处分行为无法进行登记,自然无法发生物权效力。对于抵押权而言,预告登记具有保全顺位的效力,即办理预告登记的抵押权可以享有优先顺位。

    查看全文↓ 2019-06-27 15:22:24
  • 151****4061

     预告登记是一项专门针对房地产交易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购房者能够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房屋买卖合同后顺利接收将来的物权(保证房屋产权顺利过户),而做的一个法律保障手续,用以避免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卖家违约情况出现。

      其中有几点重要规定,具体如下:

      1、《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向预告登记权利人发放登记证明。

      2、《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可以办理预告登记的四种情形: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预告登记的法律效果,即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屋登记机构不再办理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处分该房屋的登记申请。

      4、《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九条对商品房购房者予以了特殊的保护,即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未按照约定与购房者共同申请预告登记,购房者就可以“单方面”申请预告登记。

      5、《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条规定了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这里要强调的是,办理预告的登记应当由买卖双方事前约定。同时该条文还规定了出现第六十九条的情形,购房者单方面申请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购房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6、《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二手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4、房地产权证;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查看全文↓ 2019-06-27 15:22:17

相关问题

  • 一、两者意思商品房已备案: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商品房已预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二、两者区别: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是二个不同的制度。1、功能上的区别:预告登记: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不动产物权。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不仅具有保护预购人的功能,还有助于建设行政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2、操作方法不同预告登记:必须是在双方有预告登记的约定之后才能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是一种只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强制性制度,是开发商必须履行的一种商品房销售行为,无需双方另行约定。3、登记主体不同预告登记:主体机关是房屋登记机构(唯一)。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主体灵活性较大,管理机构法律赋予了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

    全部3个回答>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在行政程序上对预购人具有保护功能。简单的说就是预告登记之后,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登记的效力,其权利人就具有准物权权利人的性质。

    全部5个回答>
  • 板楼的特点:朝向正南正北,户型格局方正;采光、通风条件优越,适宜北方气候特征;容积率低,公摊面积小,使用率高。塔楼的特点:塔楼的户型设计朝向均好性差,通风效果差,但能获得一个开放通透的社区空间,为景观设计上留下了更大的发挥余地;正宗的板楼在户型设计上有很好的优势,但是长而高的板楼造成狭窄的视野和局促的社区空间,对社区居住环境的破坏是难以弥补的;塔楼的住宅外观变化丰富,易于设计出各类风格,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而板楼的外观设计上受到较多局限性,建筑美学上的创新难度大。对于经济上并不宽裕的工薪族来说,塔楼还是很实惠的。点式楼的特点是由几幢塔楼包围一个天井~天井可以起到 采光和通风作用~复式楼的特点:复式住宅一般是指住宅在层高上较普通住宅高,可以在部分上空掏空,上层供休息睡眠或贮藏用。实践中复式楼层高度比普通楼房要高一米五左右。复式楼内的楼梯面积按楼梯自然层数总面积计入房屋面积。

    全部5个回答>
  • 一般来说都是卖的期房正常来讲应该是首批开出的房屋价格**低,如果出现例外,恭喜你,遇到房市崩盘了 ,或者这个楼盘收尾价

    全部3个回答>
  • 已预告就是购房者签订了预售合同。 已预告抵押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