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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作建房?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55****9363 | 2019-06-28 09:06:57

已有5个回答

  • 148****8010

    合作建房,是由一群志同道合,接受合作建房制度、并愿意遵循这个制度做事的业主共同实施的,一种在资金、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全方位合作的建房模式。

    住宅合作社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社团组织,以成本价集资,建房成本与社员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集资建房土地实行国家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区别**大的是合作建房属非交易的市场行为,不需交纳商品房的相关税金,例如:契税。合作建房接受政府监督和指导,合作社集资建房取得的是房改办批复的集资方案,集资价及社员的集资过程受政府部门监督、审查。

    查看全文↓ 2019-06-28 09:09:02
  • 146****7335

    就是一定数量的人一起集资,购置一块土地,然后自行联系人进行设计,盖房,从而省下开发商赚钱的环节,让房价相对便宜许多,不过在目前的条件下很难实现,因为开发商的阻挠,合作建房很难拿到土地

    查看全文↓ 2019-06-28 09:08:54
  • 146****3660

    这种商业模式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住房开发模式,也是针对现今的房产居高不下的价格而产生的衍生模式,也是必然的趋势,大概是从浙江的温州开始的,自从国家颁布新的购房政策后就有了这个自建自卖的模式,当今很盛行的,主要是价格便宜而且没有那么多的繁杂的手续,是由一个人牵头多个人参与的建房计划。

    查看全文↓ 2019-06-28 09:08:46
  • 155****8721

    近年来,随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资金有限的困惑,而且又需要不断地滚动投入,获取**大的利润。所以,它们不仅需要从金融机构融资,而且需要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另一方面,大量社会资金因为资本的逐利性特点,也积极地希望进入利润丰厚、蓬勃发展的房地产行业。还有一些企业拥有可供开发的土地,但是因为缺乏开发资金和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资质,需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合作开发。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希望通过合作开发的方式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基于以上各方主体的客观需要,本着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合作建房经营逐渐成为中国房地产开发的主流。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合作建房系房地产合作开发的通俗称谓,其直接目的在于整合资源,促进土地、资金和资质三个要素的有效配置。合作建房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需两个以上的法律主体共同完成,整个项目投入大、周期长,期间伴随的风险亦较大,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风险有:一、四类名不副实的合作开发合同,均应按其实际法律关系处理的风险。在司法实务中,存在这样一些情况,当事人自以为是“合作开发”,但实际上并不符合法律上关于...近年来,随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资金有限的困惑,而且又需要不断地滚动投入,获取**大的利润。所以,它们不仅需要从金融机构融资,而且需要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另一方面,大量社会资金因为资本的逐利性特点,也积极地希望进入利润丰厚、蓬勃发展的房地产行业。还有一些企业拥有可供开发的土地,但是因为缺乏开发资金和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资质,需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合作开发。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希望通过合作开发的方式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基于以上各方主体的客观需要,本着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合作建房经营逐渐成为中国房地产开发的主流。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合作建房系房地产合作开发的通俗称谓,其直接目的在于整合资源,促进土地、资金和资质三个要素的有效配置。合作建房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需两个以上的法律主体共同完成,整个项目投入大、周期长,期间伴随的风险亦较大,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风险有:一、四类名不副实的合作开发合同,均应按其实际法律关系处理的风险。在司法实务中,存在这样一些情况,当事人自以为是“合作开发”,但实际上并不符合法律上关于合作开发的要求的非合作开发合同。《**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则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其与一般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在内容上可能有以下不同:一是“合作开发”的房地产不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交由合作方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二是提供土地使用权方除承担交付土地义务外,还要承担协助、配合提供资金方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手续的义务,否则开发房地产可能无法顺利进行。第二,约定投资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则实为借款合同;这种合作开发对于提供资金方的法律风险在于提供资金方如果没有贷款资质,则认定为借款合同可能会作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予以处理。第三,约定投资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则实为房屋买卖合同;这种合作开发对提供资金方的风险在于,其有可能分不到房。因此,提供资金方有必要对提供土地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监管,并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后尽快办理预告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约定投资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只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则实为房屋租赁。这种“名不副实”的合作开发,对提供资金方而言,看似不担风险,实际上存在至少两方面的法律风险:一是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二是房屋的买卖、抵押可能影响房屋的使用,除非双方在房屋建成投入使用后重新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合作开发合同无效的风险合作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第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当事人无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第二,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第三,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签订合作开发合同的。第四,涉案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的导致合同无效。第五,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后, 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合作开发合同内容不完备的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虽较常见,但由于合作开发合同属于我国《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无示范文本可供参考,如果签约合同的内容不完备,势必为合作以后的纠纷埋下伏笔。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一份完备的合作开发合同,凝聚了专业律师的执业经验与智慧,能够帮助开发商设计合理合法的合作模式,避免签订无效或者名不副实的合作开发合同等法律风险。具体来说,一份完备的合作合同至少应对以下内容进行约定:第一,合作的模式。即为合作双方寻找成本更低、税费更少、效率更高的合作模式,针对项目情况采用项目公司型或非项目公司型,并对合作决策机构的产生、出现僵局的处理进行制度设计。第二,合作条件、收益分配和亏损的承担。包括各方如何投资、何时以何种形式投资?违反投资约定该如何处理?收益分配的条件、方式和程序如何?亏损如何承担等。第三,土地使用权条款。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方式、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情况、合作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的主体及费用负担等。第四,行政审批程序及证照办理的义务。第五,项目资金的监管。包括预留印鉴的财务章和人名章如何掌管,财务资金的使用权限和程序,财务报表的制作等。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及规避措施一、回避风险对每一个开发项目,开发商都应尽可能地弄清楚不确定因素对开发项目的影响,如房地产市场、国家政策,相关法律的出台等。通过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关风险因素的分析,提出回避房地产开发各个阶段风险因素的一些手段。二、转移风险是将经营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风险全部地或部分地转移出去。一般来说,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将可能发生风险的经营项目转移出去,或者将有经营风险的项目与其他单位合作或合资经营,从而达到分散风险或减少风险的目的。但是转移风险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些代价有的是直接的,有的是间接的。三、减轻风险的损失经营风险一旦发生,企业就要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力求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在减轻经营风险时,通常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方法:精确预测经营项目的费用与收益比率,减少经营过程中的不必要的支出;缩短经营周期或缩小经营规模;通过签订合同同等方式,将那些对利润敏感的变量,如利息、开发建设费用、建设周期和房屋预租预售等固定下来,从而达到减少或缩小风险的目的。四、对经营项目实行保险对经营项目实行保险,是经营者转移经营风险的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保险虽然也要支付费用即保险金,但是与风险一旦发生带来的损失相比要小的多。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保险的方式转移或减少风险,是风险管理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因而也是现代回避风险或减少风险的主要方法。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要进行科学的分类排队;找出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因果关系;采取适当的方法,认识特定的风险。识别风险通常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分析询问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现场观察法、环境分析法等。识别风险是风险管理的基础,也是风险管理中**困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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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nky1级
    2016-12-21 回答
    公司和个人名义上。一般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交税会很复杂,不好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出了问题,个人的话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话,就好多了,倒闭了**多,公司查封、清算。
    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成立,需要有专职的建造师证、会计师证等专业人员的持证注册才能成立,才能开发项目。个人买地可以的,可以挂名至开发公司旗下进行开发,个人的话是没有开发资质的。

    查看全文↓ 2019-06-28 09:08:39
  • 158****3520

    山东:允许住房困难企业集资建房   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允许困难家庭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利用本单位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对集资、合作建房有剩余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公开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交易条件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鼓励将集资、合作建房的土地置换到住宅小区内进行集中建设

    查看全文↓ 2019-06-28 09:08:08

相关问题

  • 所谓合作建房,就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即纯粹“以物易物”方式和成立“合营企业”方式,两种方式中又因具体情况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只要认真筹划,就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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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另一种原始的“合作建房”可概括为:共同出资、筹划方案、选购地块、设计房屋、建设施工、验收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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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的合作建房其实就是指由其中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而另外的一方或者是多方提供资金,多方共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一种开发形式。合作建房其实只是开发形式比较特殊而已,是由多方共同合作建造而成的,比如说多方可以共同出资,共同筹划方案,共同设计房屋,也可以共同建设施工。实际上大部分的合作建房都是能够办理房产证的,主要还是得看房子的土地性质。如果说合作建房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那自然是不能够办理房产证的,但如果合作建房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的话,那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只不过产权证必须要办在土地使用权人的名下而已。一般情况下合作建房只要是符合规划,取得土地使用证,并且也是符合当地相关政策的,那自然能够发放不动产证的。

  • 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另一种原始的“合作建房”可概括为:共同出资、筹划方案、选购地块、设计房屋、建设施工、验收入住。合作建房,就是住户联合做开发商,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公司,大家按各自购买能力一起出资金,综合汇总户型并计算总面积,选购合适地块,找设计公司设计、找建筑公司施工,**后验收付款入住。通俗解释为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合伙出钱,自己买地,自己雇人盖房子,而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很难达到这种初始意义合作建房,基本按照前者实施。

  • 1 概述a) 乙方希望在惠普产品平台(参见附件2)上开发,移植,测试,验证,演示特定的软件和硬件产品(乙方具体产品参见附件1—惠普动能服务器平台移植/测试项目申请表)。b) 甲方希望通过本协议及利用相关技术资源提供的服务与工具帮助乙方获得(包括免费使用,以优惠价格购买特定惠普产品等)**基本的配置要求来开发,移植,测试及演示乙方的产品。c) 本协议的适用范围是中国大陆地区2 产品开发测试a) 乙方同意在以下方面进行相应的投入i. 在惠普动能服务器及相关产品平台上开发,移植,测试,验证,演示乙方特有的软件产品,并获得甲方的认证测试及授牌(详细认证流程详见附件3)。ii. 为基于动能服务器上的该解决方案提供集成或咨询服务。iii. 在乙方推出该产品新的版本、更新、升级或任何功能增强(统称“增强”)的时候,乙方将会在同时或之后一定合理的时间内,使得这种“增强”正常地适用于动能服务器平台。b) 乙方同意,可能与惠普公司就该解决方案进一步的市场及销售方面的合作进行另外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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