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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能够来说说开发商跑路房子可以断供吗?

147****6995 | 2019-06-28 15:04:03

已有5个回答

  • 156****2191

    首先要做的还是学会“自救”,通过法律等手段尽可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1、 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2. 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学会分步交涉维权
      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少。
      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的)。
      另外,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终就得不到赔偿。

    查看全文↓ 2019-06-28 15:05:37
  • 137****0181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可以买卖。
    房屋买卖流程
    (1)着手准备买房.买房首先要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2)挑选房源.这一环节是准备工作的延续,可以从报纸、电视、网络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购房者需要综合三种媒体的优势,全面细致考察房源信息。
    (3)实地看房.选房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儿。选房前你要对容积率绿化率、公摊、户型方面的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4)谈判签定买卖合同.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文字上,特别是有关房屋的面积、付款方式、物业状况等关键条款。

    查看全文↓ 2019-06-28 15:05:26
  • 142****2309

    房子没了,按揭贷款还要还吗?

    开发商破产倒闭,交不了房,或者发生什么特殊情况导致房子没有了,购房者可以断月供吗?答案是否定的。只要购房者欠银行的钱,就得还。不论是你还是你以后房产的继承人都要将还贷的义务进行到底。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就算是房子没了,借款人还是有义务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论是房子倒了还是开发商跑了,只要你申请了按揭贷款,你就和银行之间有了关系,房子仅仅是你的抵押物,主要问题是购房者与银行的债务问题。房子没了、开发商跑了不会对按揭贷款合同的执行有影响,借贷人还是要继续还贷的。

    弃房断供,购房者会怎样?

    除了房倒、开发商逃跑的情况,如果购房者真的还不起房贷,是否可以暂停月供或者直接弃房断供?购房指南想告诉你,弃房断供风险太大。

    风险一:从法律角度讲,如果购房者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断供,银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按揭合同。但问题是,解除按揭合同之后,业主(购房者)需要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还要承担诉讼费,购房者亏得就不是一星半点儿了。

    风险二:如果购房者不能或者没钱偿还各种费用,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你的房产或者其他东西,此时,拍卖过程中的执行费、评估费和拍卖费等一系列相关费用还是要由购房者自己承担。

    风险三:如果赶上房屋贬值,拍卖房产所得款项不够清偿所有的费用,购房者还要将未还清的款项补齐;如果购房者没有足够资金,银行可以向法院提出对购房者的其他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房子没了也可能如此执行)。

    风险四:断供严重影响借贷人的个人信用,对借贷人未来生活及商业活动将产生许多障碍,以后再办理贷款甚至信用卡,都将不被批准。

    发生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的时候咋办?

    遇到这类情况,银行可以对贷款进行灵活调整。借贷人如果因不可控因素变得没有能力还款,银行可以和购房者签订新的书面合同协议,作为原先房贷的补充合同。

    例如:汶川地震的时候,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金融机构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购房者应该知道:无正当缘由的“弃房断供”是不可行的。就算房子没了,开发商跑了,购房者也还是要继续还贷的。

    查看全文↓ 2019-06-28 15:04:57
  • 154****5725

     如果业主的房子没有因为开发商的债务而抵押给银行,不会对业主有任何影响;
      如果业主有房产证的话,就没问题,因为如果房子被抵押的话,房产证会在银行处。
      如果有抵押,房产证上应当有记录,也可以自己去当地房管部门,拿着自己的房产证、身份证查询是否存在抵押,以及被担保的债务具体情况。
      贷款人及所抵押房屋所要具备的条件: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查看全文↓ 2019-06-28 15:04:49
  • 137****6808

    业主断供导致房屋被拍卖,开发商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张付杰律师按:业主按揭购房后,业主虽断供,但开发商已经收到全部房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目的已经实现,开发商不能据此要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造成损失的,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救济。【基本案情】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业主以按揭方式购房,业主与银行之间签订《抵押货款合同》后,银行向开发商支付了按揭款,但业主仅偿还了十期供房款,便开始违约断供。
    于是,银行根据《抵押货款合同》的约定起诉业主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拍卖抵押房产,实现抵押权,开发商作为担保人也成分第二被告,被要求对业主所欠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开发商在庭审中提出要求业主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法院告知开发商的诉请应另行起诉,对银行的诉讼请求予以全部支持。【律师分析】该案所涉及的纠纷是**典型的按揭纠纷,在银行的版本合同内容没有矛盾,且银行诉讼方案设计正确的情况下,此类判决基本上支持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此情况下,开发商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赔偿损失呢?当然不可以。在银行实现抵押权后,《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赔偿损失呢?当然不可以。在银行实现抵押权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已被拍卖,业主的购房目的不可能实现,但是开发商的售房合同目的并不因此而落空。
    从商业的角度看,开发商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导致未能实现销售商品房的预期利润,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其合同目的已经实现,因为其已收到全部房款。
    开发商的损失只能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向业主追偿。【律师提示】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并非没有任何风险,尤其在房价虚高的情况下,这种风险对业主、银行和开发商三方都是切实存在的,他们不过是为解决目前的困境,而将风险扩大之后,将时间向后推移而已

    查看全文↓ 2019-06-28 15: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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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5个回答>
  • 由于现在购买房产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比较少,大都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购买的房源变成了烂尾楼,就存在产权归属问题,因而,我们必需要经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可以复活。其次,如果开发商破产楼房烂尾,不可将房子退给开发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在之后法院的拍卖破产偿债先后里,优先级别低于消费者关系。**后,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全部5个回答>
  • 弃房断供”,是指贷款购房者停止房屋按揭,放弃该房屋的行为。就“弃房断供”现象而言,不仅不是一种正常的市场借贷模式,也是一种有违良性风俗的违约行为,房主必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据分析,此类**终选择“弃房断供”者,有可能获得的是“**”白付、月供白供,以及“血本无回”的结果,并且还不包括未来的可能的征信代价等等。然而,将“弃房断供”者告上法庭的银行,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在时下房价渐渐下行的情况下,即使“拍卖”当事人抵押的房子,也可能难以收回贷款。

    全部5个回答>
  • 开发商是担保人

    全部3个回答>
  • 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拍卖等。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将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这种情况您的经济损失较大,因为无论是收回或拍卖房屋的价格往往都是低于您当初购买房屋时的价格,并且您开始每月所还贷款中的绝大部分是利息,也就是说您并没有偿还多少本金,所以,结果是收回或拍卖后,房价款您就可能所剩无几了。所以说,房贷不还的话银行跟开发商是有权利拍卖你的房子的!此外,更大的不利之处就是您在银行的信用将有不良记录,一旦被注记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不容易申请了。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