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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首套房需要什么手续?谁能说说呢?

142****8844 | 2019-06-29 08:49:12

已有3个回答

  • 142****7841

    如果你是买一手房,首先先在房产交易中心开具住房情况证明,然后在开发商处签订购房合同,再去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般的开发商都是指定的银行办理按揭,在开发商处就可以直接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需要的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证明,夫妻双方本人到场。如果是单身就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如果你是外地人还需要提供你在本城市的一年纳税证明或者一年社保证明。具体要看你买房的城市限购政策与否

    查看全文↓ 2019-06-29 08:49:42
  • 155****8878

    1 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款至少是100万*30%=30万元。
    2 虽然有规定,只要拿总房价的30%就可以,可是还有一个贷款的问题。例如上述的总房价100万的房子,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的**高可以贷款45万元,那么剩余的房款都要**,也就是100万元-45万元=55万元,即**55万元。

    如果采用商业贷款,还需要考察你的家庭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看能贷款多少钱,那总房价减去贷款的额度,剩余的也都是要**的
    3 以上说的还都是首套房的算法,当购买二套房时(以家庭为单位),贷款**比例不得低于50%,例如总房价100万元的房子,**至少是100万元*50%=50万元
    4 购买新房的时候是按照比例、贷款额度计算**,如果购买二手房时,就需要跟房主协商**,只要不低于购房的**比例规定(≥30%)
    5 有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购房,还推出有**优惠,例如国家规定的至少30%的比例不能动,开发商会为你垫付一部分钱,让你先定下房源。例如总价为100万元的房子,**至少需要30万元,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优惠先付20%,剩余的10%他们先垫付,让购房者在一年内凑齐补交,这也是一种策略,延缓购房者的**压力。

    查看全文↓ 2019-06-29 08:49:36
  • 149****0089

    一、借款人
    单身客户需要资料:
    1、 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客户,办理好二代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
    2、 户口本(复印件需留存首页及本人页)
    3、 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和离异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4、 制式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力资源部章皆可)
    5、 银行卡流水(**少半年以上,余额充足,必须显示客户帐号,姓名,并加盖银行会计章,如是存折银行人员现场核对后留复印件)
    6、 **款凭据

    已婚客户需要资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客户,办理好二代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
    2、 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需留存首页及本人页)
    3、 结婚证
    4、 夫妻双方制式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力资源部章皆可)
    5、 银行卡流水(**少半年以上,余额充足,必须显示客户帐号,姓名,并加盖银行会计章,如是存折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留复印件)
    6、 **款凭据

    查看全文↓ 2019-06-29 08:49:31

相关问题

  • ,全款买房就比较简单,身份证、户口本、还有人民币。分期就需要的手续多了,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和银行~!

    全部5个回答>
  • 已婚要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有小孩的未满18岁要提供户口本,单身的话要单身证明(蚌埠本地人在市妇幼保健站7楼,所在区的民政局),外地人要到当地民政局,如果是外地户口还要到当地房管所开无房证明。

    全部4个回答>
  •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那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相关知识阅读:公房买卖要注意什么2013 (一)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去世的,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那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相关知识阅读:公房买卖要注意什么2013 (一)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去世的,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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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受人为外籍人士的,要在合同上同时签署中文与外文的姓名,房屋买卖合同自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之日生效。 二、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资料 1、买受人为港澳台人士的,需提交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2、买受人为外籍人士的,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境外公证的要求 1、台湾人:委托书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后,经海基会传递至海协会,由海协会将公证书递至文书使用地的公证管理协会认证。(注:整个过程需15个工作日左右) 2、香港人:委托书须经大陆司法部门认可的律师公证即可。 3、其他境外人:委托书经委托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后,往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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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身份证就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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